2016 年6月3日,西乡塘区兴贤小学组织全体师生共同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

该条例于2016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标志着广西乡村清洁上升至法律层面。 为了更好的落实《条例》精神,兴贤小学组织全体师生一同学习《条例》精神,并且认真学习领会,熟练的掌握条例内容。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切实感受到《条例》精神所带来的变化,所以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想到今后自己所学习生活的地方能够变得这么整洁有序,有法可依,心里面都非常高兴,都很愿意回去一同和家人分享这样一条好消息。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从学生影响到家长,带领各家各户认真把《条例》精神认真贯彻实施,为加快“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真正进一步巩固提升清洁乡村活动成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