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焚之者何?樵之也。樵,薪也。以樵烧之故,因谓之樵之。樵之,齐人语。樵,似遥反,薪也。

[疏]“焚之者何”。

解云:咸丘是邑,而反焚之,故执不知问。

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据战伐不道所用兵。攻,音贡,又如字,下同。

[疏]“樵之者何”。

解云:虽言焚言樵,仍非攻邑之义,故执不知问。

疾始以火攻也。征伐之道,不过用兵,服则可以退,不服则可以进。火之盛炎,水之盛冲,虽欲服罪,不可复禁,故疾其暴而不仁也。传不讬始者,前此未有,无所讬也。复,扶又反。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据郱、鄑、郚系纪。郱,步丁反。鄑,子斯反,一音晋。郚,音吾。

[疏]“咸丘者何”。

解云:欲言是国,经典未有;欲言非国,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

注“据郱鄑郚系纪”。

解云:庄元年冬,“齐师迁纪郱、鄑、郚”是。

国之也。欲使如国,故无所系。加之者,辟实国也。曷为国之?据郱、鄑、郚不国。君存焉尔。所以起邾娄君在咸丘邑,明臣子当赴其难,与在国等也。日者,重录以火攻也。难,乃旦反。

[疏]注“日者”至“攻也”。

解云:正以侵伐例时,即隐七年“秋,公伐邾娄”之属是也,故决之。

夏,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皆何以名?据滕,薛不名也。

[疏]注“据滕、薛不名也”。

解云:即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是也。

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据以贱也。

[疏]“失地之君也”。

解云:即《曲礼下》云“诸侯失地名”是。

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穀、邓本与鲁同贵为诸侯,今失爵亡土来朝,讬寄也,义不可卑,故明当待之如初,所谓“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无后者,施於所奔国也。独妻得配夫,讬衣食於公家,子孙当受田而耕,故云尔。下去二时者,桓公以火攻人君,故贬,明大恶。不月者,失地君朝恶人,轻也。名者,见不世也。不偷,他侯反,本又作“媮”。去,起吕反。见,贤遍反。

[疏]注“无后”至“大恶”。

解云:知如此者,正以《郊特牲》云“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彼注云“寓,寄也。寄公之子,非贤者世不足尊也”,是其义;又云“继世以立诸侯,象贤也”,注云“贤者,子孙恒能法其先父德行”。

注“不月”至“轻也”。

解云:朝例时,春秋常典,即文十五年“夏,曹伯来朝”是也。而此责其月者,以文十二年“春,王正月,盛伯来奔”,传云“盛伯者何?失地之君”。彼书月见其奔重,宜厚遇之,此不月者,朝恶人轻故也。僖二十年“夏,郜子来朝”,僖公非恶人而不月者,正以朝轻于奔故也。然则此注因桓恶人,故言此。若其不然,正宜直云失地之君来朝轻矣。

注“名者,见不世也”。

解云:郜子、盛伯皆不名者,兄弟故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荐尚韭卵。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烝,之承反,冬祭也。祠,嗣丝反。卵,力管反。犹食,音饲,下同。别,彼列反。夏曰礿,荐尚麦苗。麦始熟可礿,故曰礿。礿,音予若反,本又作“禴”,同。

[疏]“烝者何”。

解云:欲言宗庙之祭,而文无所系;欲言祭天,天无烝名,故执不知问。

注“荐尚韭卵”,又注“荐尚麦”至“曰礿”。

解云:《王制》云:“春荐韭,夏荐麦,秋荐黍,冬荐稻。韭以卵,麦以鱼,黍以肫,稻以雁。”

秋曰尝,荐尚黍肫。尝者,先辞也。秋穀成者非一,黍先熟可得荐,故曰尝。冬曰烝。荐尚稻雁。烝,众也,气盛貌。冬万物毕成,所荐众多,芬芳备具,故曰烝。无牲而祭谓之荐。天子四祭四荐,诸侯三祭三荐,大夫、士再祭再荐。祭於室,求之於幽;祭於堂,求之於明;祭於祊,求之於远:皆孝子博求之意也。大夫求诸明,士求诸幽,尊卑之差也。殷人先求诸明,周人先求诸幽,质文之义也。礼,天子、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大牢;天子元士、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诸侯之士特豕。天子之牲、角握,诸侯角尺,卿大夫索牛。祊,必庚反。少,诗照反。索,所百反。

[疏]注“无牲”至“之荐”。

解云:谓无牛羊豕之牲也。而中霤礼云祭五祀于庙,用牲有尸,皆荐于奥。何以荐用牲?彼谓正祭之时,先荐于奥,仍自无牲;其正祭五祀,乃用牲有尸耳。

注“天子”至“差也”。

解云:皆时王之礼,中霤礼亦然。

注“殷人”至“义也”。

解云:即《郊特牲》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是也。

注“礼天”至“大牢”。

解云:皆时王之礼也。

注“天子”至“索牛”。

解云:皆指祭宗庙之牲也,仍不妨《王制》云“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宾客之牛角尺”之文也。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数也。属十二月巳烝,今复烝也。不异烝祭名而言烝者,取冬祭所荐众多,可以包四时之物。亟,去冀反,数也,注及下同。数,所角反。属十,音烛,下同。今复,扶又反,下同。

[疏]注“属十”至“烝也”。解云:烝者,冬祭之名。明去年十二月巳有烝,但得常不书,今正月复作烝,故言亟。

注“不异”至“之物”。

解云:烝者,冬时祭名。前已作讫,今宜易名,而犹言烝,故说之也。

亟则黩,黩则不敬。黩,渫黩也。黩,徒木反。渫,息列反。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君子生则敬养,死则敬享,故将祭,宫室既脩,墙屋既缮,百物既备,序其礼乐,具其百官,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夫妇齐戒沐浴,盛服,君牵牲,夫人奠酒;君亲献尸,夫人荐豆。卿大夫相君,命妇相夫人,洞洞乎,属属乎如弗胜,如将失之,济济乎致其敬也,愉愉乎尽其忠也,勿勿乎其欲飨之也。文王之祭,事死如事生,孝子之至也。养,馀亮反。散齐,素旦反;下侧皆反。相君,息亮反,下同。洞洞,大董反。胜,音升。济济;子礼反,又似兮反。愉愉,羊朱反。勿勿,如字。

[疏]注“君子”至“敬享”。

解云:《祭义》文也。彼郑注云“享,犹祭也”。

注“故将祭”至“百官”。

解云:皆出《祭义》,何氏差约言之也。

注“散齐七日”。

解云:即《祭统》云“故散齐七日以定之”,注云“定者,定其志意也”。定其志意者,谓齐之日不御不乐不吊是也。

注“致齐三日”。

解云:即《祭统》云“致齐三日以齐之”,是致齐者,即郑氏云“致之言至,致谓深也、审也”之属是也。

注“夫妇”至“奠酒”。

解云:案今《祭义》酒作“盎”字。郑注云“奠盎,设盎齐之樽”,盖所见异,或何休以义引之,不取正文。

注“君亲”至“如事生”。

解云:皆出《祭义》,唯孝子之至一句,注者之言也。注礼本下为士制者,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於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疏则怠,怠则忘。怠,解。疏,音疏,下注同。解,古卖反。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礼本下为士制。兹,此也。四者,四时祭也。疏数之节,靡所折中,是故君子合诸天道,感四时物而思亲也。祭必於夏之孟月者,取其见新物之月也。裘葛者,御寒暑之美服。士有公事,不得及此四时祭者,则不敢美其衣服,盖思念亲之至也。故孔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折中,之设反;下丁仲反。御寒,鱼吕反,又如字。不与,音预。

[疏]注“礼本下为士制”。

解云:即《士丧礼》、《士虞》、《士相见》之属是也。言此者欲道庶人无礼篇,故传家偏举言之,即《曲礼上》篇“礼不下庶人”,郑注云“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义亦通于此。

天王使家父来聘。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

[疏]注“天子”至“仲也”。

解云:上大夫称伯仲者,即祭伯、南季之属是也。次大夫不称伯仲者,即此是也。下大夫称官氏名且字者,即宰渠伯纠是也。

夏,五月,丁丑,烝。何以书?讥亟也。与上祀同为亟也。

[疏]注“与上”至“亟也”。

解云:周之三月,乃是夏之孟月,自有春祠之礼。今周之五月,乃夏之三月也,犹与上祠同在一时而复为烝,故曰与上祀同为亟也。

秋,伐邾娄。

冬,十月,雨雪。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不时也。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未当雨雪,此阴气大盛,兵象也。是后有郎师、龙门之战,氵不血尢深。雨雪,于付反。氵不,古流字。

[疏]注“是后”至“尤深”。

解云:郎师,即下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是也。其龙门之战者,即下十三年“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是也。《春秋说》云“龙门之战,民死伤者满沟”,故此注云“氵不血尢深”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祭公,侧介反,后“祭仲”、“祭叔”放此。应,应对之应。

[疏]“祭公者何”。

解云:欲言诸侯,而逆王后;欲言大夫,而经文言公,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采也”。

解云:《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下应十二子。”宋氏云:“十二次,上为星,下为山川也。”此言天子立百二十官者,非直上纪星数,亦下应十二辰,故曰下应十二子也。

注“三公氏采称爵”者。解云:即祭公、周公是也。上大夫即例称五十字,即祭伯、南季、荣叔之属是也。次大夫例称二十字,即家父之属是也。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即宰渠伯纠是也。上士名氏通,石尚是也。次士以官录,即宰咺是。下士略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其刘子、单子之属,不称字而称子者,谓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故设文,非王臣之常称。若然,祭公、周公官爵適等,而僖九年“夏,公会宰周公”,特加“宰”者,彼传云“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云 “宰,犹治也。三公之职号,尊名以加宰,知其职大尊重,当与天子参听万机,而下为诸侯所会,恶不胜任,故加宰”,仍非常称也。

何以不称使?据宰周公称使。

[疏]注“据宰周公称使”者。

解云:即僖三十年“天王使宰周公来聘”是也。而称宰者,义与九年同。婚礼不称主人。时王者有母也。遂者何?生事也。生,犹造也。专事之辞。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据待君命,然后卒大夫也。

[疏]注“据待”至“夫也”。

解云:成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轸”,传云“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会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於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者是也。

成使乎我也。以上来无事,知遂成使于我。成使,所吏反,注及下“成使”同。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婚礼成於五:先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然后亲迎。时王者遣祭公来,使鲁为媒,可则因用鲁往迎之,不复成礼,疾王者不重妃匹,逆天下之母若逆婢妾,将谓海内何哉?故讥之。不言如纪者,辟有外文。媒,亡杯反。请期,音情,又七并反。迎,鱼敬反。妃匹,音配,绝句。

[疏]注“不言”至“外文”。

解云:外相如者,例所不录,言如纪即外相如,故曰辟有外文也。

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疏]“女在其国称女”者。

解云:即隐二年“纪履緰来逆女”,上三年“公子翚如齐逆女”之属是也。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其辞成矣,则其称纪季姜何?自我言纪。父母之於子,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明子尊不加於父母。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以季姜言归。

[疏]“京师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之居,而文不言王;欲言凡国,而为王后所归,故执不知问。

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地方千里,周城千雉,宫室官府,制度广大,四方各以其职来贡,莫不备具,所以必自有地者,治自近始,故据士,与诸侯分职而听其政焉,即《春秋》所谓内治其国也。书季姜归者,明鲁为媒,当有送迎之礼。治自,直吏反。

[疏]“京者”至“言之”。

解云:京师之名,理须训解,故分而问之。

注“地方千里”。

解云:即《诗》云“邦圻千里”是也。

注“周城千雉”。

解云:在定十二年。

注“即春”至“之礼”。

解云:《春秋》据鲁为王,故内鲁,若周公制礼,内京师然也。

夏,四月。

秋,七月。

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来朝。诸侯来曰朝,此世子也,其言朝何?据臣子一例当言聘。射,音亦。

[疏]“诸侯来曰朝”。

解云:隐十一年师解云尔,故此弟子执而难之。

注“据臣”至“言聘”。

解云:僖元年传文。

《春秋》有讥父老子代从政者,则未知其在齐与?曹与?在齐者,世子光也。时曹伯年老有疾,使世子行聘礼,恐卑,故使自代朝,虽非礼,有尊厚鲁之心,传见下卒葬详录,故序经意依违之也。小国无大夫,所以书者,重恶世子之不孝甚。齐与,音馀,绝句,下同。恶,或乌路反。

[疏]注“在齐”至“光也”。

解云:即襄九年“冬,公会晋侯”已下“滕子、薛伯、小邾娄子、齐世子光伐郑”,十一年“公会晋侯”已下“齐世子光、莒子、邾娄子”云云“伐郑”是也。

注“时曹”至“之心”。

解云:正以十年春卒,今又世子代其朝,故知其疾也。

注“传见”至“详录”。

解云:即十年“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是也。

注“故序”至“孝甚”。

解云:世子代朝,明亦合讥;世子序诸侯之上,明亦合讥,而传云未知在齐曹者,正以其卒葬详录,故依违之不信言耳。

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终生卒。

夏,五月,葬曹桓公。小国始卒,当卒月葬时,而卒日葬月者,曹伯年老,使世子来朝,《春秋》敬老重恩,故为鲁恩录之尢深。

[疏]注“小国”至“尤深”。

解云:所传闻之世,未录小国卒葬,所闻之世乃始书之。其书之也,卒月葬时,文九年“秋,八月,曹伯襄卒”;冬,“葬曹共公”者是也。今卒日葬月者,正以敬老重恩故也。云云之说,当文皆自有解。

秋,公会卫侯于桃丘,弗遇。会者何?期辞也。其言弗遇何?公不见要也。时实桓公欲要见卫侯,卫侯不肯见公,以非礼动,见拒有耻,故讳使若会而不相遇。言弗遇者,起公要之也。弗者,不之深也。起公见拒深。传言公不要见者,顺经讳文。见要,一遥反,注同。

[疏]“会者何”。

解云:经既书会,作聚集之名;寻言弗遇,是未见之称,故执不知问。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郎者何?吾近邑也。以言来也。

[疏]“郎者何”。

解云:欲言是邑,战於其内;欲言非邑,经有城郎之文,故执不知问。

注“以言来也”。

解云:凡言来者,乡内之辞,今经言来,故知近邑也。而僖四年“楚屈完来盟于师”,是时在召陵,而言来者,据师道楚,故得言来。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据齐师、宋师次于郎不言来,公败宋师不言战,龙门之战不举地也。

[疏]注“据齐师”至“不言来”。

解云:在庄十年。

注“公败”至“不言战”。

解云:隐十年“公败宋师于菅”,庄十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庄十一年“公败宋师于鄑”,凡有三经,宜隐十年以当之。

注“龙门”至“地也”。解云:即下十三年春,“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云云,依《春秋说》云是龙门之战,而不言战于龙门是也。

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地而言来者,明近都城,几与围无异。不解战者,从下说可知。恶,音乌。明近,附近之近。几,音祈。

[疏]“近也”至“围也”。

解云:近,读如附近之近。国,读如围。言兵围都城相似,故言近乎围也。考诸古本,围皆作“国”字,而旧解以国为围。

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据十三年师败绩。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

[疏]注“据十”至“相诈”。

解云:即龙门之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是也。

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春秋》讬正於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鲁不复出主名者,兵近都城,明举国无大小,当戮力拒之。不复,扶又反,下同。戮,音六,又力彫反,字亦作勠。

十有一年,春,正月,齐人、卫人、郑人盟于恶曹。月者,桓公行恶,诸侯所当诛,上三国来战于郎。今复使微者盟,故为鲁惧,危录之。行,下孟反。属,音烛。今复,扶又反,下“故复”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至“录之”。

解云:正以微者盟例合时,今而书月,故须解之。

夏,五月,癸未,郑伯寤生卒。寤,吾故反。

秋,七月,葬郑庄公。庄公杀段,所以书葬者,段当国,本当从讨贼辞,不得与杀大夫同例。

[疏]注“庄公”至“同例”。解云:《春秋》之例,君杀无罪大夫,皆去其葬,即成十年“晋侯孺卒”,注云“不书葬者,杀大夫赵同”等是。今段有罪,故庄公书葬也。然则此言不得与杀大夫同例者,谓不得与杀无罪大夫同例耳。

九月,宋人执郑祭仲。祭仲者何?郑相也。不言大夫者,欲见持国重。相,息亮反。见,贤遍反,下同。

[疏]“祭仲者何”。解云:欲言无罪,听胁立篡;欲言有罪,褒而称字,故执不知问。

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据身执君出,不能防难。防难,乃旦反,下同。以为知权也。权者,称也。所以别轻重,喻祭仲知国重君轻。君子以存国,除逐君之罪,虽不能防其难,罪不足而功有馀,故得为贤也。不引度量者,取其平实以无私。称,尺证反。别,彼列反。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迁郑都于郐也。郐,古外反。而野留野,鄙也。传本上事者,解宋所以得执祭仲,因以为戒。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宋人,宋庄公也。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突,宋外甥。为,于伪反,下注“为突”、“非能为突”、“为赂”、“为突归”、“为承”同。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祭仲死,而忽为突所驱逐而出奔,经不书忽奔,见微弱甚。是时宋强而郑弱,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非能为突,将以为赂动,守死不听,令自入,见国无拒难者,必乘便将灭郑,故深虑其大者也。令自,力呈反,下同。便,婢面反。

[疏]注“祭仲死”至“者也”。

解云:下十五年“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传云“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未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者是。注“祭仲探宋庄公本弑君而立”者。在桓二年。

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宋当从突求赂,郑守正不与,则突外乖於宋,内不行於臣下,辽假缓之。

[疏]“君可以生易死”。

解云:谓易去死也。“国可以存易亡”。

解云:易去亡也。

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使突有贤才,是计不可得行,则己病逐君之罪。

[疏]“则突可故出”。

解云:突可以此之故出之也。“而忽可故反”。

解云:言忽可以此之故而反之也。“是不可得则病”。

解云:言己终能出突而反忽,则为权之成;若不能如是,乃为其病矣。

然后有郑国。己虽病逐君之罪,讨出突,然后能保有郑国,犹愈於国之亡。

[疏]“然后有郑国”。

解云:言突有贤才,己计不行,虽然,仍须勉力讨之。令忽有国虽费功力,犹愈於国之亡也。

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古人,谓伊尹也。汤孙大甲骄蹇乱德,诸侯有叛志,伊尹放之桐宫,令自思过,三年而复成汤之道。前虽有逐君之负,后有安天下之功,犹祭仲逐君存郑之权是也。大,音泰。

[疏]注“古人”至“之道”。

解云:出《书序》。《长义》云“若令臣子得行,则闭君臣之道,启篡弑之路”。解云:权之设,所以扶危济溺,舍死亡无所设也。若使君父临溺河井,宁不执其发乎?是其义也。

权者何?权者反於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设,施也。舍,置也。如置死亡之事不得施。

[疏]“权者何”。

解云:欲言正,逐君立庶;欲言不正,今又言权,故执不知问

。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身蒙逐君之恶,以存郑是也。不害人以行权。己纳突,不害忽是也。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祭仲死则忽死,忽死则郑亡。生者,乃所以生忽存郑,非苟杀忽以自生,亡郑以自存。反覆道此者,皆所以解上死亡不施於己。宋不称公者,胁郑之篡,首恶当诛,非伯执也。祭仲不称行人者,时不衔君命出使,但往省留耳。执例时,此月者,为突归郑夺正,郑伯出奔。覆,芳服反。使,所吏反。

[疏]注“皆所”至“於己”。

解云:言上辟死辟亡,皆为忽故也。

注“宋不”至“执也”。

解云:决成十五年“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称爵也。即僖四年传云“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是也。

注“祭仲”至“留耳”。

解云:决定六年“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之属称行人也。

注“执例时”者。

解云:即祁犁言秋是也。而僖十九年六月,“己酉,邾娄人执鄫子用之”而书日者,彼注云“日者,鲁不能防正其女,以至於此,明当痛其女祸而自责之”。然则凡执例时,而在日月下者,皆当文有解。

突归于郑。突何以名?据忽复归于郑,俱祭仲所纳,系国称世子,不但名也。

[疏]注“据忽”至“名也”。

解云:即十五年“郑世子忽复归于郑”是。

挈乎祭仲也。挈,犹提挈也。突当国,本常言郑突,欲明祭仲从宋人命,提挈而纳之,故上系於祭仲。不系国者,使与外纳同也。时祭仲势可杀突,以除忽害而立之者,忽内未能怀保其民,外未能结款诸侯,如杀之,则宋军强乘其弱,灭郑不可救,故少辽缓之。挈,苦结反,提挈也。

[疏]注“欲明”至“同也”。

解云:言与外纳同者,即系祭仲言于郑是也。言似僖二十五年“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文十四年“晋人纳接菑于邾娄”之属是也。

其言归何?据小白言入。

[疏]注“据小白言入”。

解云:即庄九年“齐小白入于齐”是也。

顺祭仲也。顺其计策,与使行权,故使无恶。

[疏]注“顺其”至“无恶”。

解云:下十五年传例云“归者出入无恶”,故言此。

郑忽出奔卫。忽何以名?据宋子既葬称子。

[疏]注“据宋”至“称子”。解云:僖九年三月,“宋公御说卒”,“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巳下。“盟于葵丘”是也。若然,案彼经文,宋公御说三月卒,夏则公会宋子于葵丘,计应未葬,故注云“宋未葬不称子某者,出会诸侯,非居尸柩前,故不名也”。此云“宋子既葬称子者,谓以其非居尸柩之前,故作已葬之称。而单言子,况此郑忽之父,久巳葬讫而反名,故难之。

《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春秋》改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为一,一辞无所贬,皆从子,夷狄进爵称子是也。忽称子,则与《春秋》改伯从子辞同,於成君无所贬损,故名也。名者,缘君薨有降既葬名义也,此非罪贬也。君子不夺人之亲,故使不离子行也。王者起所以必改质文者,为承衰乱救人之失也。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地道敬上,尊尊而文烦。故王者始起,先本天道以治天下,质而亲亲,及其衰敝,其失也亲亲而不尊;故后王起,法地道以治天下,文而尊尊,及其衰敝,其失也尊尊而不亲,故复反之於质也。质家爵三等者,法天之有三光也。文家爵五等者,法地之有五行也。合三从子者,制由中也。省,所景反。

[疏]注“夷狄”至“名也”。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哀十三年“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之属是也。

注“名者”至“义也”。

解云:言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者,正以既葬稍杀,故不得名也。然则初薨所以名者,降於既葬也。今郑忽书名者,缘君薨而名之义也。

注“天道本下,亲亲而质省”者巳下至“反之於质”。皆出於《乐说》文。

注“质家爵三等,法天之有三光也”巳下。皆《春秋说》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