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生于一八八一年。他于一八九八年离开绍兴到南京去求学时,实在只有十七岁。他的母亲给他办了八元的川资。当时从绍兴到南京还没有通火车,要先乘民船到西兴,然后步行或者坐轿到钱塘江边,乘帆船渡过江,再从杭州的拱袁桥乘小轮船去南京。路上要经过好几天,就得花去不少钱,川资只有八元,连十元都凑不上,因为他的父亲已在久病之后去世,家中坠入了困顿。到了南京,用剩的钱当然不多了,困顿的家中也不会就有钱汇去。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日常生活》上说:“他(鲁迅先生)在南京读书时,没有余钱制衣服,以致夹裤过冬,棉袍破旧得可怜,两肩部已经没有一点棉絮了。……他爱吃辣椒。我当初曾问他何时学会吃辣,他只答道在南京读书时,后来才告诉我:因为夹裤过冬,不得已吃辣椒以御寒气,渐渐成为嗜好,因而害及胃的健康,为毕生之累。他发胃痛的时候,我常见他把腹部顶住方桌的角上而把上身伏在桌上,这可想见他胃痛的厉害呀!”

当我读了这些话,立刻联想到鲁迅先生在《在酒楼上》所描写的一段: 一斤绍酒。——菜?十个油豆腐,辣酱要多!……我略带些哀愁,然而很舒服的呷了一口酒。酒味很纯正;油豆腐也煮得十分好;可惜辣酱太淡薄,本来 S 城人是不懂得吃辣的。

我们知道,鲁迅先生从一九一九年冬,迎接母亲到北京去住,同道离开绍兴以后,没有再到故乡去过。在《祝福》上,一开头就是“虽说故乡,然而已没有家”“所以只得暂寓在鲁四老爷的宅子里”。《祝福》内容的故事是要从“故乡”展开的。《在酒搂上》也是这样的:“觉得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是一个客子”。文艺作品,不是真人真事的记述。所谓真实性,只要所写的情形、细节是真的,“故事”不妨更动或者虚拟。上面所引的两个例子,不但无碍于文艺上的真实性,而且带点乡愁的抒情,反而显得格外真切的样子。

“一斤绍酒”。这话也是活用的。以前在北京,绍兴老酒只叫做“绍兴”。如果真在绍兴,那末名称很多:元红、善酿、花雕、竹叶青、加饭,后来还有香雪。既然在绍兴,当然不会单用绍兴的绍字来名酒。显然,鲁迅先生这样写,是为了使《在酒楼上》不是只写给绍兴人看的。

“辣酱要多!”“可惜辣酱太淡薄,本来 S 城人是不懂得吃辣的。”接连三句都表示了爱吃辣而成了一种嗜好,终于损害了胃而影响到了寿命。

对于鲁迅先生的爱吃辣,我又记起来了一件事情。有一天,我到老虎尾巴去看他。他正在吃馄饨,是蒸的,没有卤,所以放在盘子里。不用调匙,也不用筷子;他吃鸡鸭或者猪脚之类喜欢用手抓,我是看惯了的。这时使我诧异的是,手抓馄饨,而且把那抓着的馄饨,先放到那盘旁摊在一张方纸上粉屑一般的东西上翻几翻,再揿一下,然后放进口里咀嚼。我本坐在西墙边的靠背椅上,向藤野先生那照相下面望去,误以为那粉屑般的东西是麻酥糖。我想蒸馄饨是放上了酱油的,“为什么还要和麻酥糖混在一起当作甜点心吃呢?”我不觉走了过去探视,闻到刺鼻的胡椒气味,几乎咳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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