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些事情是不足为训的,但其中有些东西又足以令人深思。比如一些事件中所透露出来的关于官民之间的法律问题,以及上级领导如何对待读书人的问题等等。

秀才王某平时才思敏捷,做得一手好诗;但王某居然在一天夜里,乘着月黑风高的当儿竟跑到邻居家去偷了他的女儿。这事情被邻家主人发现后,王某就被抓住并当即被押送到官府里去了。

当时出任这地方太守的是马光祖,号裕斋;裕斋这人很有水平,而且为人又特开通。第二天坐堂时,他知道眼前所投递来的诉状是怎么一回事,就遗憾地对这士人王某说:“你既然是秀才,想来应该是知书达礼才对,却居然去干这种偷鸡摸狗的勾当,这成何体统!”

想不到王某当下便回答:“大人有所不知,学生家境实在是贫困得很。况且,学生家中又只有我一根独苗,现在学生却早已过了婚娶的大好时光尚且娶不上妻子,所以学生万不得已方才出此下策的。伏乞大人怜悯则个!”

马裕斋听罢他这陈述,略微沉吟了一下,说:“嗯,你既然是秀才,想必是有文才的了。这样吧,本官就用《四书》中的题目考你一考,然后再作区处。”

王某一听这话,便极为高兴地接话道:“敬请大人出题!”

马裕斋遂戏谑着用《四书·孟子》里的句子“逾墙搂处子”为题,让王某当场赋写诗作。于是王某就严格按照进士考试时的正式要求,以他这风流经历为内容,当即援笔赋写了一首五言排律诗,呈献给了马太守:

花柳平生债,风流一段愁。

逾墙乘兴下,处子有心搂。

谢玉应潜越,韩香许暗偷。

有情还爱欲,无语强娇羞。

不负秦楼约,安知汉狱囚?

玉颜丽如此,何用读书求!①

马裕斋见他果然能当场写成这首该算是标准的五言排律诗,而且其中所用的不少典故都很能关合他这次所干的情事,知道他读书委实是颇为用功的。因此马裕斋便想成就他们这桩好事,不再追究他的罪责了。接着他也用诗词一道,就在公案纸上振笔作出判词道:

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好个檀郎,室女为妻也合当。

杰才高作,聊赠青蚨三百索。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马公。②

从这首词牌名为《减字木兰花》的词里可以看出,马太守不但赦免了这文士王某的罪责,而且还赠送银钱给他,以便作为聘娶那位佳偶的费用。王某就是做梦也想不到居然会有这样的好事,当即不由激动得热泪盈眶,站在堂下的他竟然连说声感谢也忘了。

按:① 乘,平声;兴,去声;应,平声;强,上声;丽,去声。② 为,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