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敦煌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敦煌市全面恢复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明确要求民政部门必须依据卫生部门出具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核发结婚证,婚检费用采取市财政补贴三分之一,婚检机构承担三分之一,群众个人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

为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敦煌市政府决定把恢复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全市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来抓,每年用于婚检所需的专项资金将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自 2003年10月颁布实施新《婚姻法》后,敦煌市适龄男女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持续下降,2008年,该市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仅有1对2人。有资料显示,我国是新生儿出生缺陷高发的国家,每年约有20万-30万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能显现出来的缺陷,先天残疾儿总数高达80万-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而婚前医学检查,是减少残疾儿出生的第一道防线,在预防传染性、先天性疾病,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防止乙型肝炎、梅毒、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由婚前的单方患病发展到婚后双方患病甚至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