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介绍了欧荚学者、我国台湾学者和大陆学者有关家庭教育要素的观点,对家庭教育要素的称谓问题、研究的学科视角问题及其结构与成分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提出家庭教育要素有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两个大类和相互“联结”的三个层面。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教育要素

家庭教育,通常指在家庭生活中发生的教育,与发生在学校的教育有许多不同的地方。目前学者们对学校教育的构成要素没有多大争议,一般认为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环境五个基本要素。”然而对于家庭教育构成要素的认识却有明显不同,本文就笔者所接触到的20世纪后半叶以来欧美、中国台湾、大陆学者的有关观点作一梳理,并提出笔者对于家庭教育要素的构想。

一、海内外学者有关家庭教育要素观点述要

(一)欧美学者的观点

欧美学者关于家庭教育要素的观点,较多见诸于有关家庭环境与学业成就的研究中。1959年弗雷泽提出了家庭环境四要素:①家庭文化背景,包括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阅读习惯;②家庭经济背景,包括家庭收入、父母职业、家庭规模、住宅房间数量;③家庭动机背景,包括父母对子女职业前途的态度以及对子女学习的鼓励;④家庭情感背景,包括家庭气氛和谐程度、父母对子女的关心、母亲是否外出工作、家庭是否完整。[2]弗雷泽的观点涉及了家庭文化、经济、人际关系等方面,被广为引用。

1967年英国的《普洛登报告》提出家庭环境因素不仅包括了家庭物质设备、经济状况、父母所受教育、父母对子女学习的态度,而且还包括子女人数、父母职业等变量。[3]1969年弗农进一步阐述了家庭人际关系的内涵,如父母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以及子女之间的关系,同时还补充了家校关系。[4]

1984年理查德·D·范斯科德等提出家庭环境变量有:家庭所说的语言、家庭提供的教育阅读材料、家庭谈话的质量和数量、教育年轻家庭成员的方法及其一致性、家庭参加社区活动和参观名胜、家庭外出旅游的质量和数量、父母对学习和学校的态度。[5]在这里,范斯科德等把亲子交往中谈话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因素。

1987年美国家庭关系全国会议把家庭教育分为十个领域:①社会中的家庭;②家庭互助;③人类成长与发展;④人类性需求;⑤人际关系;⑥家庭资源管理;⑦亲职教育与辅导;⑧家庭法律与公共政策;⑨家庭伦理;⑩家庭生活教育。[6]这显然是从推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角度提出的观点,内容更为宏观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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