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建议将6月龄至35月龄儿童也列入甲流疫苗接种人群,并采用小剂量、2剂次免疫程序进行接种。

据悉,卫生部根据我国该年龄组甲流疫苗临床试验安全性结果,参考前期3岁至11岁年龄组甲流疫苗临床试验结果及其他国家6月龄至35月龄儿童甲流疫苗应用情况,就该年龄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提出四点指导意见:

二是根据目前我国甲流疫苗的包装规格,15微克/0.5毫升包装的疫苗只能用于1剂次(7.5微克/0.25毫升)接种,30微克/1毫升包装疫苗可用于3剂次(每剂次7.5微克/0.25毫升)接种,剩余部分不得使用。三是各地卫生部门和接种单位应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严格按照《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对6月龄至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四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6月龄至35月龄儿童接种甲流疫苗后相关安全性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开展安全性监测与评价。

一是建议将6月龄至35月龄儿童列入我国甲流疫苗接种人群,采用7.5微克、2剂次免疫程序,2剂次间隔21天至2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