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三个植物学家——荷兰的德弗里斯、德国的科伦斯、奥地利的切马克几乎在同时发表了各自的论文,而且,在论文中都称赞了一个奥地利人孟德尔,说他发现了重要的遗传学定律,是“遗传学的奠基人”。这究意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他们3人各自在遗传学研究上获得重要发现,都准备发表论文,就去查阅以前的文献资料,又都发现了1866年的奥地利自然科学学会年刊,这本杂志上有孟德尔的论文。这使他们非常吃惊——孟德尔远在他们之前,竟然已经如此深入研究了遗传现象。

孟德尔生于1822年,他本是奥地利的一个农家子弟,父母都是园艺家,对各种植物都很有研究,这对小孟德尔当然大有影响。

1853年,孟德尔从温那大学毕业后,来到布隆的修道院,就终生在那里过着神父刻板、宁静的生活。虽然他生活的那个时代正是科学兴旺发达的时代:达尔文正在英国著述进化论,巴斯德正在法国研究微生物。然而他生活在那个四周围着高墙的小小修道院里,对外界知道得很少,他不像达尔文那样有周游世界的机会,也不像巴斯德那样有许多研究科学的朋友。

但孟德尔却有着足够的时间,修道院里还有一块园地,这就使他也有可能做出像达尔文、巴斯德一样令人瞩目的成绩出来。

孟德尔研究的是生物遗传学。我国自古来就有“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的谚语,有人还说过“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这些谚语实际上就是说的遗传现象。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或者是什么力量,能使生物有遗传现象呢?我国古代好像还没有人提出过这类问题,可能是因为这现象太自然了的缘故吧。倒是 2300多年前的亚里士多德提出过这类问题:“有一个白种人的女子嫁给一个黑种人,他们的子女是白色的,但到了孙儿那一代之中,又有黑色的。那么,他们白色的子女中,如何藏着黑色血统的呢?”

问题是提出来了,但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没有人能答复这个问题。现在,孟德尔准备来解答这个问题了。

孟德尔利用修道院里的那块园地,栽培了许多植物,并做了许多杂交试验。他所试验过的植物有豌豆、龙头花、山柳菊、紫茉莉、菜豆、洋莓、毛蕊花、玉米等。他还养了些蜜蜂和小白鼠,对它们也作过杂交试验。

经过比较之后,孟德尔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在豌豆的杂交研究上。为什么选用豌豆呢?因为豌豆是一种严格进行自交的植物。原来豌豆花不等到花瓣张开,雄蕊上的花粉就落到雌蕊的柱头上,完成了授粉作用。而且花瓣裹得很严实,不会让别朵花的花粉有侵入的机会。这类通过严格的自交传种接代的植物,各种不同的品种都能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状,这对孟德尔的实验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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