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有望“升格”:从目前的协调议事机构升为国务院的一个实际工作部门,以加强对全国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执行能力。前日,在中国法学家论坛上,《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巫昌祯教授向记者透露了上述信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26日至7月1日举行,将首次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 

 巫昌祯介绍,国务院妇儿工委目前是一个协调议事机构,遇到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具体问题时,主要是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缺乏执法和实际处理的职能。“为了加强对我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该机构有必要进行调整”。 

 巫昌祯说,原本想在修法时确定妇女参政的比例,但是没有通过。修订草案对反对和禁止性骚扰作了原则性规定,而对性骚扰的举证责任、性骚扰的定义等问题没有具体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是大法,有关内容有待进一步通过实施细则和规章来细化。” 
 
《新京报》2005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