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了解到,游泳场所应具备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明确规定,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该每天定时补充新水,每天至少进行3次池水检验,适时投加消毒药。记者昨日走访了五家游泳场馆,三家游泳馆称,每天都加投消毒药,一周换一次水。其中一家室内游泳馆在7月 6日高温天,接待了600人。在这样超负荷状况下极易造成水质混浊和细菌超标,水质安全很难保证。另两家游泳馆称水一天一换,不用加投消毒药。

如何判别泳池水质?卫生监督人员告诉记者,看该场馆是否悬挂有卫生许可证;到游泳场馆服务台要求查看近期游泳池池水卫生学检验检测报告。进入游泳池前观察水质是否混浊、是否漂浮有大量异物、空气中是否有很强烈的氯味。正常情况下,站在池边能看到两三个泳道外的池底,而且池底无污垢。同时,通往游泳池走道中间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市民如发现哪家游泳馆的水质消毒情况有问题,可以向市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为:85525021。

昨日,家住劳动西路的陈女士反映说,7月5日,孩子在劳动公园的儿童游泳池玩了两个多小时,结果晚上回家双脚瘙痒难耐,第二天脚上的皮肤开始溃烂。经医院检查,可能是游泳池水质不达标造成的皮肤过敏。陈女士所在家属院的另一个男孩在这里游泳后也出现类似症状。中午,记者来到劳动公园了解到,露天的儿童游泳池原来是一个养鱼池,周围市民说,6月底7月初改成了儿童游泳池开放。游泳池岸边的假山上一个水管正在向游泳池里放水,而三四名孩子在放水处戏水。游泳池的一名女工作人员在用一个容器打捞水里的树叶。记者询问这个游泳池是否消毒,是否有卫生部门的水质检验证明?这名工作人员称:“重新放的水消过毒,没有检验,想游就游,不游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