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一级演奏的要求及标准是什么?

(1)初步掌握正确的演奏姿势、手形和基本指法(如:托、劈、抹、勾、提、大撮、小撮、花指、揉弦、上滑音、下滑音等)的弹奏方法。

(2)掌握最基本的节奏型、用指规律以及简单的左右手配合的小乐曲。

(3)能够熟练地演奏考试所规定的传统曲目及创作或改编的曲目。

考级曲目有:《浪淘沙》《关山月》《干声佛》《小猫钓鱼》《老六板》《龙船调》《穿花蜂》《采茶歌》《齐步走》《卖报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