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七级演奏的要求及标准是什么?

(1)能掌握较高水平的演奏技法,如“快速轮抹”、“扫摇”等,并能娴熟运用于音乐表现。

(2)左手按压技法如“揉”、“按”、“滑”、“颤”、“吟”、“点”要准确到位,并通过这些技法表现出筝曲的不同地方风格和韵味。

(3)除了完整、熟练地演奏乐曲,对每首作品的思想内涵要有相应的解读能力,并通过演奏体现出来。

(4)必须选择《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七级中的一首练习曲、一首带标记的规定曲目和一首不带标记的自选曲目;对考生选择的乐曲均为规定曲目的予以鼓励。

(5)第五级以上(含第五级)跳级报考的考生,除完成本级考试曲目外,还须补考前一级的练习曲和规定曲目各一首。

(6)必须背谱演奏练习曲和乐曲。

(7)主考老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考生从乐曲任一段落开始或终止。

考级曲目有:《秦桑曲》《战台风》《寒鸦戏水》《庆丰年》《铁马吟》《广陵散》《四合如意》《崖山哀》(原名《靠山》)《春涧流泉》《闹元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