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大纲

(试行) (3岁-6岁)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教育必须从学前儿童开始,为提高民族素质、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打下初步基础。

为了推动我市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家庭教育与托幼园所教育密切配合,特制定本大纲,作为家长教育学前子女的纲要,也作为教育部门、妇联和家教会指导家庭教育的纲要。

一、总纲

(一)婴幼儿时期是人一生发展的奠基期,是身体、智力迅速发展的时期,也是品德、性格开始形成的重要时期。家庭环境对学前儿童发展影响最大,家长是孩子最初的“教师”,对孩子的成长起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提高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学前儿童教育要实行保教结合的原则,进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孩子身心和谐发展。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要通过家庭生活和家长的言传身教,着重于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培养。

(三)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与发展规律,注重科学性,有效地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四)家庭、托幼园所、社会共创良好的育儿环境,家庭教育必须与托幼园所教育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充分发挥教育的整体效益。

二、基本内容

(一)健康教育

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户外锻炼的兴趣, 促进孩子身心健康。

1.培养良好生活习惯,按时睡眠、按时起床、安静入睡、睡姿正确,饮食定时定量、细嚼慢咽,不挑食、不偏食、不吃零食。

2.培养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保持服装整洁和环境整洁,坐姿、站姿、行姿、阅读和画画姿势正确。

3.启发孩子对体育活动的兴趣,引导孩子参加锻炼和户外活动,增强体质。

4.创设和谐的家庭环境,使孩子情绪愉快,培养活泼开朗的性格。

5.帮助孩子掌握生活中最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具有初步的自我保护能力。(如:认识一些常见的安全标志,知道如何自我保护,不动电源、电插座、不玩火,外出不随便离开成人,遇到紧急情况能想办法求助等)。

6.教育孩子乐于接受体检与预防接种,鼓励孩子不怕打针吃药。

(二)品德行为教育与培养

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为培养“四有”新人打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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