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下

《吴越春秋》曰:勾践使大夫种於吴曰:"窃闻大王兴大义,诛强救弱,越使贱臣种以先人藏器及甲二十领以贺君。"

又曰:公子光伏甲士於私室,具酒而请王僚。王僚乃被棠夷之甲三重,使兵卫至光家之门,夹陛带甲左右皆王僚之亲戚也。专诸置鱼肠剑炙鱼腹中而进之,刺王僚,贯达背,王僚立死。

《献帝春秋》曰:越骑校尉伍孚以董卓无道,欲身自杀之。内贯小铠拔佩刀诣卓。卓送出阁,执手告别。孚引刀刺卓。卓多力,却不中。即杀孚,夷其族。

《董卓传》曰:卓孙年七岁,爱以为己子。为作小铠胄,使骑駃(音决)騠(音啼)马,与玉甲一具。俱出入,以为麟驹凤雏,至杀人之子,如蚤虱耳。

《晋建武故事》曰:王敦死,秘不发丧。贼於水南北渡攻宫垒栅,皆重铠浴铁。都督应詹等出精锐距之。

《宋元嘉起居注》曰:御史中丞刘损奏:前广州刺史韦朗於广州所部作犀皮铠六领,请免朗官也。

《邺中记》曰:石季龙左右置直卫万人,皆五色细铠,光曜夺目。

伏侯《古今注》曰:章帝建初三年,丹阳宛陵入掘地得甲一。

《述异记》曰:乾罗者,慕容廆之十一世祖也。著金银襦铠,骑白马,金银鞍勒,自天而坠,鲜卑神之,推为君长。

《家语》曰:孔子言於定公曰:"家不藏甲,古之制也。今三家过制,请皆损之。"

《管子》曰:葛卢之山,发而出黄金。蚩尤受之,制以为剑铠。(言其始也。)

《孟子》曰:矢人岂不仁於函人哉?矢人惟恐不伤人,函人惟恐伤人。巫匠亦然,故术不可不慎也。(赵岐章句曰:矢,箭也。函,铠也。)

《孙卿子》曰: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坚如金石。

《慎子》曰:藏甲之国,必有兵道。

《盐铁论》曰: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

《吕氏春秋》曰:田赞补衣而见荆王,王曰:"先生之衣何其恶也?"赞曰:"衣又有恶於此者。"王曰:"可得而闻乎?"对曰:"甲恶於此。"王曰:"何谓也。"对曰:"甲冬日则寒,夏日则暑,衣无恶乎?(恶乎甲者。)赞也贫,贫故衣恶。今大王万乘之主,富厚无敌,而好衣民以甲,臣弗得也。意者为其义也。甲之事,兵之事也。刈人之颈,刳人之腹,堕人之城郭,刑人之父子,其名又甚不荣也。"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