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下

《春秋元命苞》曰:帝俈戴干,是谓清明。发节移度,盖象招摇。(宋均曰:干,盾也。招摇为天戈,戈盾相副戴之者象见天中以为表者也。)

《史记》曰:项羽在戏下,欲攻沛公。沛公从百馀骑因项伯面见羽,谢无有闭关事。羽既飨军士,中酒,亚父谋欲杀沛公,令项庄拔剑舞,坐中欲击沛公。樊哙在营外闻事急,乃持剑盾入营,卫士止哙,哙直撞入,立帐下。羽目之,问为谁,良曰:"沛公参乘樊哙。"羽曰:"壮士,赐之卮酒、彘肩。"哙既饮酒,拔剑切而啗之。羽曰:"能复饮乎?"曰:"臣死且不辞,岂特卮酒乎!"

《汉书》曰:周亚夫子为父买尚方甲盾五百被,(张晏曰:被,具也。)可以葬者。取佣苦之不与钱。佣知其盗买县官器,怨而上变告。子事连于亚夫,亚夫呕血死。

又曰:晁错上言曰:"曲道相伏,险厄相薄,此剑盾之地也,弓弩三不当一。"

谢承《后汉书》曰:孟政字子节。地皇六年,为府丞虞卿书佐。时太守缺,丞视事。毗陵有贼,丞讨之。未到县,道路逢贼,吏卒迸散。政操刀楯与贼相击,丞得免难,政遂死於路。

又曰:江汉字子甫,迁丹阳太守。是时,大江剧贼余来等劫击牛渚、丹阳、边水诸县居民,欧略良善,经岁为害。汉到郡,会集劲士,修整战具钩镶、刀、盾、大戟、长矛、弓弩,劲兵转送承接。余来亟战失利,遂见枭获。孝顺帝喜其功,赐以剑珮。

《后汉书》曰:袁绍为高橹,起土山射,曹操营中皆蒙楯而行。

《东观汉记》曰:逢萌字子康,北海人。少有大节。家贫,给事为县亭长。尉过,迎拜问事。尉去,举盾擿地叹曰:"大丈夫安能为人后耶!"遂去学问。

《魏志》曰:建安五年,太祖军於官渡。袁绍进保武阳,稍前依沙塠为屯。合战不利,绍射营中雨下,行者皆蒙盾,众大惧。

又曰:太祖与吕布战,太祖募陷阵。典韦先将,应募者数十人,皆衣两铠,弃楯,但持长矛撩戟。

鱼豢《魏略》曰:鲍出字文才,京兆新丰人也。游侠。兴平中,三辅乱,出母为贼所略,出攘臂结衽,独持盾追之。行数里及贼,杀十馀人,贼乃解还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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