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培养和造就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从儿童早期着手。儿童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儿童成长提供必要条件,给予儿童特殊的保护、照顾和正确的教育,将为儿童发展奠定重要的基础。

1997年,长春市政府制定颁布了《“九五”期间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几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实施规划,较好地完成了我市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儿童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

——婴儿死亡率为11.98‰ ,比1995年下降8.31个百分点,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2.98‰,比1995年下降8.35个百分点。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为1.88%,比规划指标降低1.2个百分点。

——孕产妇死亡率为30.96/10万,基本实现了规划指标。

——全市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共创建爱婴医院26所,爱婴卫生所19所,实现了有产科床位的县以上各级医疗机构都成为“爱婴医院”的规划目标。

——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9.3%,卫生厕所覆盖率为84.58%,改善了儿童生存环境。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1.92%,四苗全程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使用合格碘盐的住户比例达100%,碘盐批质量合格率为100%。

——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一年级按时入学率100%,小学完成率达99.96%。

——青壮年文盲率由1995年的1.2%下降到0.2%。

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市儿童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儿童发展的环境尚需进一步优化,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还有待于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教育、保健和保护问题仍比较突出,侵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因此,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健康发展,乃是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

2001-2010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才资源。按照《吉林省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根据我市儿童的发展实际,现制定《长春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儿童规划》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21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提出了我市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旨在进一步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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