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制

汉兴,踵秦而置材官於郡国。

十一年,发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万人皇太子卫,军霸上。惠帝七年,发车骑、材官诣荥阳。文帝三年,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景帝後二年,发车骑、材官屯雁门。武帝,王恢击匈奴,伏兵车骑、材官三十馀万,匿马邑旁谷中。

宣帝神爵元年,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诣金城。

易氏曰:"《刑法志》曰踵秦置材官、车骑於郡国,特其略耳,其实不惟置材官而已。又曰武帝外有楼船,特言用楼船以平百粤耳,其实高祖已有楼船之制也。《光武纪》注所引《汉官仪》曰:高祖命天下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秋後讲肄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盖三者之兵,各随其地之所宜。以汉史考之,大抵巴蜀、三河、颍川诸处止有材官,上郡、北地、陇西、诸处止有车骑,而庐江、浔阳、会稽诸处止有楼船。三者之兵,虽各随其地之所宜,而郡国之兵,其制则一。有列郡,有王国,有侯国。郡有守,有都尉。都尉佐太守典武。其在王国,则相比郡守,中尉比都尉。侯国有相,秩比天子令长。每岁郡守、尉教兵,则侯国之相与焉。侯国之兵既属之郡,而王国之兵亦天子所有,不可擅用,防微杜渐,皆所以尊京师也。

京师有南、北军之屯(《汉旧仪》:"殿外门署卫尉,殿内郎署,属光禄动,南军也"),南军,卫主之(颜曰:"卫尉等在宫内。胡广云主宫阙之门内卫士。")掌宫城门内之兵。

《百官表》:"卫尉掌宫门卫屯兵。"而《高后纪》言周勃既入北军,尚有南军,乃令平阳侯告卫尉,无纳吕产。时吕禄为将军,掌北军。产为相国,掌南军。太尉已入北军,尚有南军,故未敢诵言诛产。已告卫尉毋纳相国产殿门。产欲入未央宫为乱,弗得入,盖产所将南军,当在殿庐之内。及宣帝用张安世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不言南军。盖卫即南军也。戾太子变,时京师兵尽发,独不闻发南军,盖卫士从上在甘泉故也。以此知南军为宫城兵,而卫尉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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