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师与生的关系,始终是教育工作者所面临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它不仅是基本的教育观念问题,也 是时时刻刻表现在教育行动中的实际问题。

在我国,传统的教育观念是强调教师的教。在教与学的关系上,更多研究的是教师怎样教,较少研究学生怎样学。在师生关系上,尽管多年来也提出教师起主导作用的原则,改革开放的大潮更冲破了传统的单一的观 念和工作模式,不少人在探讨新的思路和方法,越来越多的人同意“教师要起主导作用,同时要发挥学生的主 体积极性”这种提法,但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对“主导”和“主体”的认识与对待,其实并不一致,对于如何 把充分发挥幼儿的积极主动性落实到教育行动中,也没有明确认识,使一些实际工作者无所适从。根据本人接触到的情况,似乎仍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可削弱

儿童发展无疑有自身的规律,但是,儿童的发展从来不会是自发的。儿童自出生之时起,就受到周围环境,尤其是人际交往环境的影响。追溯每个人成长的过程,都可以找到他成长过程中,抚养者或其他有关成人影 响的烙印。换句话说,不论成人是自觉的,或是不自觉的,他们都会左右儿童的发展。但是,要让儿童得到良好的发展,则应该自觉地加以引导,给发展以正确的导向。

那么,教育工作应遵循什么方向呢?遵循儿童发展规律,无疑也是正确的。但是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现象,无论哪一个社会,教育总是以社会对后代的要求作为方向。教育不可能受儿童发展的引导,相反,儿童发 展的方向却受着教育的引导。

因此,在谈到调动幼儿的积极主动性时,首先要强调的是教师应该起主导作用,而不是放弃教师的导向作用。我们知道,美国的教育方式和中国的传统教育方式不同,他们更多强调儿童的个人积极性。但是即使如此 ,1993年,美国特别强调教育要适合儿童发展的早期教育派别,也声明:不是说教师不用教,不是让儿童控制教室,而是强调环境的作用,而环境是要由教师控制的。这表明,他们已经意识到,脱离教师主导、控制 ,强调儿童个人积极性,是不适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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