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班、钢琴班、围棋班……种类繁多的兴趣班让家长无从选择,也加重了孩子们的学习负担。昨日,市教委出台了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行为规范细则,其中明确规定每学期每名幼儿参加兴趣班的种类不得超过两项。

市教委有关人士称,这是全国首个规范学前教育的准则。

它明确规定在城市和城镇地区不再举办学前班,要求市级示范小学在今年8月31日前取消学前班;城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城镇地区及区县(自治县、市)级示范小学的学前班将在明年的8月31日前取消。

减负从幼儿做起。市教委规定每学期幼儿参加兴趣班不得超过两项,兴趣班不得采用违背幼儿教育规律的内容和方法,不能占用幼儿活动时间,更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幼儿参加,要充分尊重家长意愿。

市教委有关人士介绍,学前机构开设兴趣班(包括与其他机构合办),都必须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经审核批准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开展纳入特殊服务范围的专项教育实验幼儿园必须为市示范幼儿园和一级幼儿园,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分重点班、优教班、特色班、识字班、英语班、蒙氏班等并作为班级名称。幼儿园不得擅自接受社会机构在园内挂牌办班。

细则还规定,宝宝每天都有生活活动、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特别应保证宝宝有两个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一个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有适当的自主选择和自由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应丰富、形式多样、动静交替。

此外,该细则首次对班额和年龄编班作出了明确规定:2―3岁为婴儿班,按半岁为一年龄段分班,每班不超过25人;3―4岁为小班,不超过30人;4―5岁为中班,不超过35人;5岁至入学前为大班,学前班只招收学前一年儿童,大班与学前班不超过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