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福利院儿童生活档案制度

彭雪峰说:“现在儿童被收养前缺乏最基本的生活影像记录,包括满月照、生日照等。这种缺憾忽略了被遗弃儿童最基本的情感需求。”他认为,从孩子被送至福利院起,直至被收养时,儿童福利机构有义务为孩子建立疫苗注射等各种记录,并将这些记录移交给收养父母。

建立被收养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制度

彭雪峰还提出,在儿童成长过程中经常用到的出生医学证明,被收养前通常不能出具,在被收养后也无法补办,这给收养家庭带来了很大不便。他建议建立被收养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制度。孩子被收养后,通过与收养人的沟通,在不违背总信息的真实基础上,拟制被收养儿童的出生日期、体重、身高等信息。

户籍信息登记制度有待完善

“我们的所有的法律法规,应该充分考虑是否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彭雪峰说,除医学证明补办制度以外,被收养孩子户口薄信息的登记制度也有待完善。被收养儿童在与收养人生活多年后,因发现户籍登记薄上的户籍与家庭其他成员明显不符,开始质疑自己的真实身份,导致收养家庭的和睦被气氛打破,这样的情况时有发生。

他建议,公安机关记录孩子的真实身份信息的同时,但也可在孩子的户籍信息上做必要的修改,以便与其他家庭成员信息契合,避免孩子长大后对自己的身份和来历产生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