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产期”,仿佛就是妈妈和宝宝预约见面的日子。但是,随着预产期的一天天逼近,甚至已经过了预产期,肚子却迟迟没有动静,准父母必然会担心如果过了预产期还没生,要不要催生或是采取剖腹生产?还是应该继续等待产兆发生?对胎儿又会有什么影响?

一、过期妊娠定义

事实上,预产期并不是专指胎儿出生的日子,大部分的胎儿都是在怀孕37~41周期间出生。虽然医学上通称怀孕满40周或280天是正常妊娠期,而过期妊娠指的是满42周或294天之后仍未生产,但一般很少等到过期妊娠才进行“处理”,此外,不同怀胎数,对于“过期”妊娠的处理也不尽相同。

若是单胞胎怀孕,只要满37周后出生都可算是“足月生产”;在未满37周以前出生则普遍定义为“早产”;“过期妊娠”一般则是指超过42周以后(从43周第一天开始)的怀孕、生产。但若是多胞胎怀孕,则较少超过39周后仍继续等到预产期还不“处理”的情况。

二、过期妊娠的最大隐忧,就是可能危害胎儿的健康与生命。

临床上发现,超过42周以后生产,胎儿死亡率会上升。而且,还得担心胎盘是否出现严重钙化情形、羊水量减少或是有其他并发症,而且胎儿越长越大,也会提高剖腹生产的机率。因此,若单胞胎怀孕超过41周,多胞胎怀孕超过37周,就会增加胎儿生产的风险。

三、两种预产期的计算方式

胎儿过期还没生,该怎么办?在决定处理方式之前,孕妈妈必须先了解预产期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计算预产期的方式有很多种,目前国内外医学界普遍采用的方法,是根据孕妈妈的月经周期来推估。从准妈妈最后一次月经来的第一天算起,往后推估40周或是280天,就是预产期。

1.超声波检查确认怀孕周数

由于很多妇女并不清楚自己的月经周期或是确切时间,或是有些妇女的月经周期不规则或是排卵日较晚,都会影响预产期估算结果的准确度。

估算预产期不只是为了得知胎儿可能的诞生日期,更重要的是为了让医师能准确地掌握胎儿的整体发育情形、了解孕妇的生理变化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因此,医师也会透过怀孕初期的超声波检查,从胚胎的成长情况进一步确认实际的怀孕周数。如此双管齐下精确地计算出预产期,以降低人为操作所造成的数字落差,可便于日后产检的安排与评估。

2.以月经周期计算

若平均28天为一个月经周期,从最后一次月经来的第一天开始往后推280天或40周,就是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来月经的第一天是2012年4月1日,那么,预产期就是在2013年1月8日。

孕妈妈也可以套用以下公式

最后一次月经来的月份≥4时,预产期=月份-3,日期+7;

最后一次月经来的月份≤3时,预产期=月份+9,日期+7;

若月经周期非28天者,则可以略加修正。例如月经周期若是30天者,套用上述公式计算出日期之后,必须再+2才是预产期,不过实际上,临床的应用不至于如此吹毛求疵,只要月经周期约在28天前后,计算预产期也不需太过于“日日计较”了。

三、矫正预产期

在怀孕早期,藉由超声波测量胎儿的头臀长,可确认胎儿的怀孕周数。尤其是月经周期不规则,或排卵日期较晚的妇女,若从月经最后一天推估预产期的差距较可能出现误差。

但若从超声波检查发现胚胎发育周数比预估的怀孕周数小一周或大一周,例如:依据月经周期计算,孕妈妈应是怀孕8周,但实际上胚胎的成长周数应为怀孕7周或9周,那么就必须调整预产期,不过若是差个一、两天,则调整的必要性就没那么高了。

1.怀孕周数有落差需矫正预产期

在怀孕第7~8周,医师可以藉由超声波测量胎儿的头臀长(Crown-Rump Length, CRL)以确认怀孕周数。在怀孕20~24周以前,胎儿的发育成长速度较为一致,不会受到孕妈妈的饮食差异影响,因此,在这段期间若发现估算的怀孕周数和胎儿发育周数落差2~3周,预产期就可能需要进行矫正。

但是到了怀孕中后期,胎儿的成长情形就会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若胎儿出现过轻或过重的情形,就可能要怀疑是否为生长迟滞或妊娠糖尿病等其他问题所造成的差别。

2.过期生产的高风险群

估算出正确的预产期之后,孕妈妈将按照怀孕周数进行该孕期建议的产检项目。由于单胞胎怀孕,胎儿超过43周出生的死亡率会增加,一般在怀孕40-42周期间,医师就会采取适当的医疗处置,例如催生或是依照产科适应症剖腹生产,不会等到43周之后再处理,这么做可以大大降低过期妊娠的风险。也因此,临床上在 43周以后生产的过期妊娠案例并不多。

至于哪些人是过期妊娠的高风险群?前胎超过预产期并催生的产妇,此胎超过预产期生产的机率比一般产妇高。但这个情况也不是绝对的,无论如何,只要过了预产期还没产兆,建议孕妈妈和产检医师沟通合适的生产催生时机。

3.超过预产期的处理

在预产期倒数前一个月,孕妈妈需每周产检一次直到生产,超过预产期之后也是一样,维持每周产检一次的频率,若有特殊状况则可能增加回诊频率。最重要的是要避免一个人独处、出远门,并随时注意胎动和产兆。如果感觉胎动有明显减少,应尽速返院检查。此外,产检时,若发现有胎盘功能不良、胎儿窘迫等异常情形,医师会建议立刻引产。

4.怀孕状况良好的孕妈妈,一定要催生?

常碰到有些孕妈妈不想要催生,想要采取完全自然的方式,希望能继续等待产兆出现。有些孕妇则是因为对催生的过程有恐惧感,认为催生比较辛苦,因而拒绝催生。

5.选择最适当的分娩处置

某些情况下,继续等待产兆出现有可能会发生胎儿越来越大,最后还是得剖腹生产的状况。此外,在催生的过程中,会给予子宫收缩药物,有些产妇对催生药物的耐受性较低,就需要调整剂量,催生的过程也会比较久。事实是,从完全没有产兆到分娩的过程需要的时间比较久,所以会感觉待产过程很漫长,比较辛苦一点。”

小精灵温馨提示:

但是,由于过期妊娠的周产期死亡率及并发症是一般足月产的5~7倍,为了确保母胎均安,通常医师会在怀孕40~42周期间安排催生,若孕妈妈体型较小,而胎儿有过大的情形,则有可能会考虑提早催生,或是经医师评估自然分娩的难度过高,就会建议剖腹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