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性怀孕,孕检是必不可少的。唐氏筛查是产检中的一个重要项目。然而一名38岁的高龄产妇先后到广东三水两家医院产检,两家医院的医生均未要求产妇做唐氏筛查。最终,产妇范女士产下了一名唐氏儿,一家人本来平静的生活从此蒙上了阴影。

一、意外:产下唐氏儿 惊喜变惊愕

在2013年10月,张先生,发现妻子范女士怀孕。当时他们的大儿子已经15岁,范女士也有38岁,属于高龄产妇。张先生把妻子送到三水区人民医院产检。

张先生回忆,从2013年10月16日至2014年4月10日,他们先后六次到三水人民医院做产前检查,前五次检查,均显示胎儿发育正常。2014年 4月 10日,在范女士到三水区人民医院进行第六次检查的过程中,该院查出其“中央前置胎盘”,并告知随时有大出血的危险。同年5月7日,范女士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再一次出于“稳妥”考虑,张先生让妻子就近就医于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住院待产。

同年5月14日,范女士在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剖腹产下一男婴。但孩子出生后,医生就告知他们,由于孩子外貌特征情况特殊,院方怀疑其患有“唐氏综合征”。

张先生称,5月22日孩子出院后,他们便迅速到广州的妇幼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孩子确实患有“唐氏综合征”,并且因唐氏综合征患上了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耳聋、先天性大脑发育迟缓,不能接种预防疫苗,抵抗力低下。

二、疑惑:两家医院为何不做唐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年龄在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等11种情况,必须要做唐氏筛查。从三水区人民医院产科门诊病历及相关的检查报告可以看到,医生明知范女士为超过35岁的高龄产妇,却在其整个孕检期间,从未告知其应做唐氏筛查,更未为其建立高龄高危孕妇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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