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4日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市教育局近日发出今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毕业各区县不得组织统一考试,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学生注册报名,不得提前收费,义务教育阶段禁设重点班,严禁公、民办学校的学生混合编班。

    西安小学实行6岁入学制

    据悉,《意见》规定,西安市全市小学实行6岁入学制。小学适龄儿童持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小学报名,家庭实际居所不在户口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可持房产证、户口簿的有关证明,到实际居所所在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同时要求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

    农民工子女入学持“四证”

    农民工子女入学要有“四证”,即父母身份证明、西安市暂住证、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或政府同意其外出就学的证明、父母从业证明或用工合同。

    企事业学校接受社会考生有规定

    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学校发放,不得收费。所有学校招收新生均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企事业办(含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完成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后,可根据自身条件接收其他社会学生入学。以上学校接收此类学生一律采取学生自我选报、学校登记入学方式。选报登记时间统一定在7月8、9两日,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初中体育、艺术等特长班和少年班招收学生,只能进行专长技能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内容和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测试。

    政府办义务段学校不得收借读费

    政府办义务段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企事业办(含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接收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学生,执行与政府办学校相同的收费政策。

    企事业办学校完成了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后,招收的其他学生,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改制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完成了政府委托的义务教育任务后,招收的其他学生,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移交政府办的初中、小学(无论未改制或已改制的学校)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

    小学毕业考试成绩实行等级制

    小学毕业考试坚持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各区县不得统一组织考试。小学毕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课程不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记分。毕业考试不得收取费用。初中毕业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历史与社会)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其他科目由各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随教学进度安排考查,并不得收取费用。

    严禁义务段学校设重点班

    任何学校不得强制已在校学生转学。严禁义务段学校设重点班,严禁公、民办学校的学生混合编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