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久得连已故的老泽林卡也记不起这件事来了,可他连我的大胖子先曾祖父都记得。话说就在这很久很久以前,布伦德山中有一个大名鼎鼎的坏强盗在那里称王称霸,他的名字叫做洛特兰多,是世界上还不曾有过的最凶恶的杀人魔王。他手底下有二十一个帮手,五十个贼,三十个骗子,两百个帮凶、走私犯和窝赃犯。这个洛特兰多在各条路上设有埋伏——在波日奇,在科斯捷列茨,在格罗诺夫,只要有赶车运货的、商人、犹太人或者骑士路过这些地方,洛特兰多马上扑上去,哇啦哇啦大叫,把他们洗劫一空。倒霉家伙碰上洛特兰多,只要没让他给砍死、射死或者在树枝上吊死,就该欢天喜地,谢天谢地了。这个洛特兰多就是这么一个坏蛋和野蛮人!

比方说,一个客商骑着马一路上走,嘴里对马叫着:“喏喏,唔唔,走吧,走吧”,心里却在自得其乐地盘算,到了特鲁特诺夫怎么能把货物卖个好价钱。路上穿过森林,这时候他开始想到强盗,不由得心中害怕,——于是他唱起快活的歌来,好壮壮胆,不去想这件事。可忽然之间出来了一个大汉,完全像座山似的,肩膀比什麦卡尔先生或者亚盖列克先生的还宽,而且比他们高出两头,长一把大胡子,把脸都遮住了。这个大汉在马前一站,大声叫道:“要钱包还是要性命!”他用有臼炮那么粗的手枪对准这个客商。不用说,客商当然乖乖地把钱奉上,可洛特兰多还拿走了他的车子、货物和马,剥掉了他的长袍、裤子和鞋子,而且抽两鞭子,好让这倒霉家伙快点跑回家。我告诉你们吧,这个洛特兰多简直是个该上绞刑台的家伙。

由于这整个地区没有别的强盗(在马尔肖夫有一个,可要跟洛特兰多相比,那简直只能算是一只小鸡),所以洛特兰多的强盗买卖十分兴隆,不久他就比哪个骑士都富有。这个老强盗有一个很小的儿子,他不禁想:“我让他去读书吧,尽管读书要花好几千块钱,可我还出得起。让他学点德语和法语——‘比特。申’(德语:意为”请便“)和‘热乌谢姆’(法语:意为”我爱你们“。)——学说各种温柔的话;还让他学弹钢琴,跳四对舞,用盘子吃饭,用手帕擤鼻涕,样样做得规规矩矩,彬彬有礼。我虽然是个普通的强盗,可我儿子受的教育要不比伯爵差。我说到就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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