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纲要》关于“健康教育”的要义

1、新《纲要》明确提出“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有利于人们克服对幼儿健康的片面理解,对幼儿健康教育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健康是人类的最基本要求,也是一项最重要的社会目标。然而,对于什么是健康,人们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在许多人脑子里,一提到健康就理解为身体没病,体格健壮。这种单纯的身体健康观,存在很大的片面性,忽视了心理健康的重要性。在幼儿健康教育中,偏重幼儿身体保健教育,缺少幼儿心理卫生教育方面的内容,这种倾向不利于幼儿身心的全面发展。因此,如何克服传统健康观的片面性,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完全将健康剥离到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范围,是当前我们工作中需要着重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所谓正确的“健康观念”,不仅指幼儿身体的健康,而且还包括幼儿的心理健康。幼儿健康是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有机统一。“正确的健康观”强调一种健康的整体,这种健康观是与国际社会对健康的新认识相一致的。

2、新《纲要》明确把心理健康纳入幼儿健康范畴,科学揭示了幼儿健康的内涵,对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关键的指导意义。

新《纲要》提出“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身体健康是心理健康的物质基础,身体不健康会带来许多心理疾患;反过来,心理问题也会影响身体健康,酿成多种疾病,就象有人说的“身体的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神的健康”,而世界卫生组织的口号是“健康的一半是心理健康”。从心理学角度讲,教育过程就是在儿童已有心理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儿童的心理需要,采取正确的教育策略和手段,促进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过程。《成都日报》 2003 年 1 月 6 日曾报道“五岁幼儿患精神分裂症”。据报道, 1 名 5 岁的幼儿在园期间,因个别老师曾采取恐吓体罚等教育方式,使孩子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而且在园情绪时有异常现象,教师没能注意观察,使幼儿错过最佳治疗期。经法院裁定,由于教育方法不当,未能充分尊重幼儿的人格尊严,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损害了幼儿的健康发展,幼儿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导致诉诸于法律。此案例对我们幼教工作者敲响了警钟,对此决不能再掉以轻心。

学习《新纲要》,我们对《纲要》中提出的“身心并重”的幼儿健康观非常赞同,并认为心理适应是幼儿身心健全的关键。进一步认识到幼儿心理健康的标准是:认知发展是否正常,情绪反应是否适度,人际关系是否融洽,性格特征是否良好等。在培养幼儿健康心理素质的过程中,必须从幼儿年龄特点入手,把情绪,自信心,合作意识作为对幼儿进行心理教育的重点突破口,融入幼儿园教育目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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