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和市残联昨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对我市特教学校(班)学生实行完全免费特殊教育的通知》。从明年9月起,在我市特教学校(班)就读的我市残疾儿童,将全部享受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即他们不仅上学 不用交一分钱,而且,如果他们在学校寄宿,也不用交住宿费和伙食费。

在此之前,思明区、海沧区、同安区已经率先在全市实行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即这些区在原有实行“三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的基础上,对在区特教学校及辅读班就学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学生实行免伙食费的政策,区残联也及时补助交通费。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本就不用交学费,这样一来,在这三个区特教学校(班)就读的本市户籍的残疾儿童就可以完全免费上学。

根据市教育局和市残联昨日联合下发的通知,不仅是思明、海沧和同安,从明年9月1日,对具有我市户籍,在我市特教学校(班)就读的特教学生实行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即从原来的三个区扩大到全市范围。

通知说,对具有我市户籍在“厦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特教学生,提高其生活费的补助标准。即:在实行“三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学生在校学习所需的伙食费除市财政每年每生补助1000元外,不足部分由市残联每年根据学生实际情况予以核拨,实行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

对在泉州盲校就学的本市户籍盲生,在原有实行“三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除市财政每年每生补助1500元、区残联每年每生补助300元的交通费外,市残联每年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1000元。

通知还指出,尚未实行完全免费特殊教育的区要加大对特教学生的生活补助力度,补足伙食费,实行完全免费的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