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和李四是哥们。
张三的家在张村,李四的家在李村,张村和李村只隔了一条小河,河上有桥,抬脚就能来到对方的家。
张三在地主王五家打工,李四也在王五家打工,白天同吃同劳动,晚上同住同唠嗑,十天半月回一次家,各自搂着老婆美美的睡上一觉再迎着东升的旭日,继续重复昨天的故事。
张三的老婆怀孕了,李四的老婆也不甘落后。
理所当然地,肚中的胎儿被大人们“指腹为婚”或“义结金兰”了。
胎儿慢慢长大,张三和李四晚上告假回家的次数渐渐增多,尽管王五很不高兴。
秋收忙完后,李四随王五出了一趟远差,到瓢城卖粮去,来回得七八天哩。
张三留在王五家打杂,活儿不累,但不可偷懒,也不能早退。
夜幕降临,辞别东家,张三拔脚朝张村赶去。家里的老婆等着他哩!李四的家里也得去看一下,可不能辜负了朋友的嘱托。
风高月黑,不见五指。途中必须经过一片坟地,听说常常闹鬼,挺吓人的,往日有李四陪着还不怎么害怕。无奈今日只身一人,心里阵阵打鼓,头皮阵阵发麻。
常言道:怕啥来啥。
路边坟堆里传来一阵对话---
“哥,我们不能不去吗?”
“不行啊,兄弟!王命难违啊!”
“唉,实在不行,我们去去就回。”
“对,去去就回!我当初是冻死的,所以这次去就是想穿一身崭崭新的棉衣。你呢?。”
“我以前是饿死的,所以我的愿望就是美美地吃上一碗红烧肉就行。”
“时辰到了,快走吧,但愿我们的愿望能早日实现,到那时我们哥俩又能在一起快活了!”
吓瘫在地的张三眼见两个小火球从坟地升起向着东南方向飘忽而去。
良久,张三爬起,跌跌撞撞地赶回家中。
家里,妻在床上咬牙、鼓腮、蹬脚,一阵一阵的使劲,头上豆大的汗珠滚落。
“哇---”伴着一声婴儿的啼哭,一个白胖男婴给张三家带来无穷的欣喜。
翌日,李四家人来告,昨夜喜得贵子。
三朝之后,一切归于平静,闲下来的张三挺纳闷:咋就比算好的日子提前了十天呢?李四家的咋也提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