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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