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是指用于非法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的原料、配剂等化学物品,包括用以制造毒品的原料前体、试剂、溶剂及稀释剂、添加剂等。易制毒化学品本身并不是毒品。但其具有双重性,易制毒化学品既是一般医药、化工的工业原料,又是生产、制造或合成毒品必不可少的化学品。

根据199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的规定,有醋酸酐、乙醚、高锰酸钾等22种易制毒化学品被列为管制。此外。我国法律将三氯甲烷也列为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制,共23种易制毒化学品,对易制毒化学品的范围,我国法律没有具体界定。

《刑法》第350条只列举了比较常见的三种制毒物品。《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以附表的形式列举了缔约国基本公认的制毒物品。我国已加入该公约,因而其确定的制毒物品的范围,在我国就应当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