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的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将一律不再收费。

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病残儿童是指因先天(包括遗传性和非遗传性疾病)或后天患病、意外伤害而致残,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儿童,病残儿童医学鉴定费每人500元,由申请者自理。据悉,市人口计生委每年都要派出由专家教授组成的鉴定小组到各区县为病残儿童做鉴定,只收取成本费,但也要200元。为了给这些家庭减轻负担,从明年起,我市将一律免收病残儿童鉴定费,费用将由事业经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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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童鉴定程序

1、独生子女夫妇要求进行病残儿鉴定再生一个孩子的, 必须首先向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

2、经村(居)委员会或单位初步核实和乡镇计生办审核后报县计生局初步鉴定后,由县计生局上报市病残儿

鉴定领导小组审核;

3、市病残儿鉴定领导小组组织市病残儿童医学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复查鉴定。

4、市病残儿鉴定领导小组审查并下发鉴定结果。

5、县级依据市鉴定结果审批指标。

申请病残儿鉴定的夫妇应提交资料:

1、夫妻双方要求作病残儿鉴定的申请书;

2、村(居)委员会或单位和乡镇计生办的调查报告;

3、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

4、病历和各项检查报告单;

5、《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表》;

6、病残儿童与母亲四吋合影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