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发出的“关于执行《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从即日起,我市根据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用药需要,将抗微生物药物、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等11类药品,增补为我市《药品目录》儿童用药,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新增的药品品种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此次儿童用药增补品种,除标注有特殊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外,其余的药品均限制在儿童使用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