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虐待与忽视按形式可分为身体虐待、性虐待、情感虐待、身体忽视、情感忽视、医疗忽视和监护人虚夸综合症。

(1)身体虐待 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故意对儿童施以导致伤害或生命危险的暴力行为。身体虐待是最常见的一种虐待形式。具体方式有用手打、脚踢、用器械打、抓掐捏拧、针刺、捆绑悬吊、粗暴推搡等。

美国1991年10.5%%,5次/3年级为15.9%。年龄、性别

危险因素:家庭:父母文化、个人、社会。

身体虐待轻则在皮肤上留下显著的标志,如红、肿、割裂伤、烧伤、疤痕等;重则引起骨折、颅内出血、视网膜出血、肾上腺出血、肝脏撕裂等,甚至引起死亡。

高攻击性是遭受躯体虐待儿童突出的行为问题之一。一方面这种行为可能与这类儿童的情绪控制和表达技巧方面缺陷有关,另一方面可能是受虐待儿童对所处环境采取的一种防御策略。遭受躯体虐待与忽视的儿童还表现出较多的品行问题、注意缺陷、多动、破坏行为、反社会行为、吸毒、酗酒、自杀企图等;与同伴相处困难,出现社会退缩行为。研究表明,童年受虐待的父母,成年后也往往虐待自己的子女,从而形成"虐待圈"。

身体虐待严重阻碍儿童认知发展并引发大量心理社会问题,学术界称之为"暴力诱发的智力伤残"。

(2)身体、情感和医疗忽视 身体忽视是指不能为儿童正常生长发育提供必要的衣食、住处以及安全的环境。情感忽视是指父母或其他的监护人故意或无意地不提供有利于儿童健康发育所必要的言语和行为活动,最常见的表现是缺乏亲子依恋,双亲往往无能力认识儿童的需要,不能对儿童的需要给予满足。医疗忽视是指对那些通常有生命危险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提供必要的治疗。忽视在儿童虐待中仅次于身体虐待。

长期有情感忽视的年长儿可能为身材矮小("剥夺性侏儒";长期有身体忽视的儿童会产生营养不良和生长发育迟缓;医疗忽视常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忽视的儿童还表现出较多的品行问题、注意缺陷、多动、破坏行为、反社会行为、吸毒、酗酒、自杀企图等;与同伴相处困难,出现社会退缩行为。

(3)性虐待 是指让发育尚未成熟的儿童参与他们不完全理解、不能够表示同意或违法、违犯社会公德的性活动。性虐待是西方国家家庭虐待较为多见的一种形式,我国媒体报道也越来越多。性虐待施虐者往往是家庭成员、熟人,很少是陌生人。性虐待的具体方式有强奸、乱伦、爱抚等。

危险因素:性别、社会文化等

性虐待在临床上主要表现在生殖器官与肛门的损伤、少女怀孕和性传播疾病三个方面。性传播疾病在有明确的性虐待案例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些性传播疾病常见的有:沙眼衣原体(CT)、尖锐湿疣(CA)、梅毒、HIV感染等。1984年美国一篇报告指出,至少50%的儿童CA病例与性虐待有关。

性虐待经历所造成的行为后果近期多表现为社会退缩、成绩下降、离家出走、焦虑、抑郁、自杀等;远期多表现为性别角色冲突、异性化行为以及多种行为问题。性早熟行为是性虐待受害者最具特征性的行为表现,另一个行为后果是性杂乱或卖淫。据Silber等人的一项调查显示,在200名卖淫女性中,60%在16岁以前曾遭受性虐待。

性虐待受害者精神障碍发生率比身体虐待更高。有研究指出,性虐待受害者进食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注意缺陷多动障碍的发生率占40%以上。

(4)情感虐待 是指所有能对儿童自尊心造成损害的拒绝、漠不关心、批评、隔离或恐吓行为,对儿童引起不利的情感后果。最常见的方式是辱骂、贬低、拒绝、恐吓、孤立等。2.2%%,

(5)监护人虚夸综合症 监护人虚夸综合征(Munchausen Syndrome by proxy)是一种相对罕见的虐待形式,首次于1977年提出,指父母一方(通常是母亲)模拟、夸大或编造孩子有病的症状或体征,导致不必要的医学检查、住院或治疗。监护人可能是捏造一份病史;或反复地使儿童遭受毒物、药物、感染因素或身体损伤而引起症状;或涂改实验室检查结果,或改变体温测量结果,或调换检查的标本等。以致于这些母亲可以模拟出各种各样的疾病。但儿童住院后,母亲否认有故意伤害、投毒、窒息等行为,儿童遭受巨大的痛苦。医务工作者应密切注意患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儿童之间的关系,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医生面前的虚夸现象,分析儿童的症状、体征与治疗反应是否一致等,以便及时发现这种罕见的儿童虐待现象。

有监护人虚夸综合症的儿童常因腹泻与呕吐而导致脱水,或因注入污染物导致败血症或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