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辆旅游小车,离开阿姆斯特丹,向花城亚里士梅尔出发了。在阿姆斯特丹和亚里士梅尔两城正中间有一K镇,镇上有两个朋友A和B也乘上了我们的车。三人愉快地度过一天的旅行后,准备返回,可是A决

定在K镇下车,B随我回阿姆斯特丹。现在仍按荷兰式的均摊方式,准备各付自己的旅程费。从阿姆斯特丹到亚里士梅尔规定往返要付24盾(约合20元人民币)。K镇位于两城的正中间,那么三个人应各付多少钱?

答案就在下边,如果你猜不到的话,那你就找找看!如果找也找不到,那我就提示你一下吧:用鼠标选中空格的地方,你就会知道答案了!

正确答案是:

我付10.7盾, A付5.3盾,B付8盾。 思路:设K镇与亚里士梅尔或阿姆斯特丹的路程为J,则A走了两段路程,B走了3段路程,我走了4段路程,按比例分配旅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