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合理化的开发婴幼儿潜能,父母的角色无疑相当重要。但是,父母的角色要怎样发挥才好?父母的角色究竟是什么呢?很有趣的,这个问题并没有一个被大家所接受的答案。

原因在于父母的角色本质上是社会文化期望的产品,也是父母子女间实际互动的结果。所以,父母角色是否适当,不仅要看社会文化的期望内容而定,也要看当事人之间的理想角色与实际感受而论。当然,现实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变化的限制,也必须要考虑在内。就拿产后即回到工作岗位的妇女来说,在以前被视为不可思议,不负责任,但是现如今却司空见惯,而且不以为然了。

所以,父母角色的界定,是必须看所处的情境而为之的。

此外,现代父母在衡量自己的角色行为时,主要面临抉择的问题,大多在应该如何对待孩子,以及要保持怎样的亲子关系等社会心理层面,这是现代父母感到最困扰的问题了。反而不再是是否提供子女充分的衣着、营养、健康、保护、教育机会等实质生活层面上的问题。

分清对与错

现代的孩子,由于生活环境较之以往开明、多变化,因此,早熟、懂事的孩子不少。不过相对的,孩子的意见也多,好顶嘴、爱辩驳,而且攻

击性强,让父母难于应付,头痛不已。

也就缘于此,许多成人都认为,现在的孩子聪明有余,却普追的缺乏礼貌。因此,不懂得尊重别人,也就更司空见惯了。事实上,父母所应了解的是,孩子之所以不懂礼貌,只是大人们所认为的礼貌,对于孩子而言,只要孩子本身觉得不会因此而引起不利的后果,就不会刻意地尊重别人或遵守团体的规则。

因此,当孩子在行为上出现任何不当的举止时,父母千万要掌握时机,掌握时效,立刻要孩子改过,绝不可疏忽,或者错失及时教育的契机;父母更不可实行民主教育的观念,任由孩子“自由发展”,而失去了孩子可塑性最强的时期之人格教育。毕竟,从长远来看,一个会表达、懂礼貌的孩子才会受人欢迎。

因此,要及时指导孩子的对错观念,在孩子3-4岁时,即可引导孩子知道是非对错的原则,因为这个阶段是孩子的“利害关系期”,让孩子浅尝因不礼貌而遭到权利的丧失,孩子就比较容易因此而修正自己的行为了。

此外,父母的行为也是影响孩子观念的重要因素。

因为在潜移默化之下,孩子多半会有样学样,甚至学会见机行事。

例如,有许多孩子不懂得尊重正在谈话的人,而时常插嘴、不爱倾听。

此时父母不妨自己想想,自己是否也会固缺乏耐心倾听孩子完整表达自己的意思,故使孩子必须以这种特别行为,暗示大人重视他的存在。

实施纪律与约束

父母面对孩子不适当行为的时候,纪律的使用及约束行为的施行是最常见的。不过,当做父母的“请”出家法或者“尚方宝剑”时,可曾想到使用纪律及约束的背面意义是什么,无疑的,许多为人父母者,在拿纪律制止孩子令人讨厌的行为时,往往忽略了促成孩予如此行为的原因在哪里。

因此,父母允许孩子将他的感觉表达出来,对于那种令人讨厌的行为则应加以指导和限制。而这种限制则是建立在保持父母和孩子自尊心的态度上。既不武断、专横,也不是反复无常的,而是富有教育意义和有利于良好品德的建立。

使用纪律,可以根据孩子对禁止和改变某种行为的需要,使他自愿接受,父母的约束可以明显地导致他的自我约束。通过和父母取得一致以实施他们所体验的社会准则,孩子可以获得自动调节的内在标准。

孩子需要一个可以承认的行为的清楚界限,当他们知道什么是许可的行动时,就比较有安全感。

因此,在提出对孩子的限制时,就应该清楚地告诉孩子:不能接受的行为是什么组成的;什么代替物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与其部分的限制,不如总的限制,如此才能有一个清楚的界限,孩子也不至于无所适从,使行为太过或不及。

纪律的执行方面,当父母对约束的影响了解得非常透彻,同时又以不伤害人的语言来表达时,孩子通常是会遵守的。不过,孩子有时候也不免会违背规定的约束,这时候,父母必须慈爱而坚定地坚持他的职责。而父母对一个违反规定的孩子,要讲出原则性的道理,但不必做复杂解释。比方说,对一个孩子解释为什么他不要打妹妹,除了说“人是不能伤害人的”之外,其他的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