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宙内大情种,男女居其第一。圣王不欲裁割而矫拂之,亦不能裁割矫拂也。故通之以不可已之情,约之以不可犯之礼,绳之以必不赦之法,使纵之而相安相久也。圣人亦不若是之亟也,故五伦中父子、君臣、兄弟、朋友,笃了又笃,厚了又厚,惟恐情意之薄。惟男女一伦是圣人苦心处,故有别先自夫妇始。

本与之以无别也,而又教之以有别,况有别者而肯使之混乎?

圣人之用意深矣。是死生之衢而大乱之首也,不可以不慎也。

亲母之爱于也,无心于用爱,亦不知其为用爱,若渴饮饥食然,何尝勉强?子之得爱于亲母也,若谓应得习于自然,如夏葛冬裘然,何尝归功?至于继母之慈,则有德色,有矜语矣。

前子之得慈于继母,则有感心,有颂声矣。

一家之中要看得尊长尊,则家治。若看得尊长不尊,如何齐他得?其要在尊长自修?

人子之事亲也,事心为上,事身次之,最下事身而不恤其心,又其下事之以文而不恤其身。

孝子之事亲也,礼卑伏如下仆,情柔婉如小儿。

进食于亲,侑而不劝;进言于亲,论而不谏;进侍于亲,和而不庄。亲有疾,忧而不悲;身有疾,形而不声。

侍疾忧而不食,不如努力而加餐。使此身不能侍疾,不孝之大者也。居羸而废礼,不如节哀而慎终;此身不能襄事,不孝之大者也。

朝廷之上,纪钢定而臣民可守,是曰朝常;公卿大夫、百司庶官,各有定法,可使持循,是曰官常;一门之内,父子兄弟、长幼尊卑,各有条理,不变不乱,是曰家常;饮食起居,动静语默,择其中正者守而勿失,是曰身常。得其常则治,失去常则乱。未有苟且冥行而不取败者也。

雨泽过润;万物之灾也;恩宠过礼,臣妾之灾也;情爱过义,子孙之灾也。

人心喜则志意畅达,饮食多进而不伤,血气冲和而不郁,自然无病而体充身健,安得不寿?故孝子之于亲也,终日乾乾,惟恐有一毫不快事到父母心头。自家既不惹起外触,又极防闲,无论贫富、贵贱、常变、顺逆,只是以悦亲为主。盖悦之一字,乃事亲第一传心口诀也。即不幸而亲有过,亦须在悦字上用工夫。几谏积诚、耐烦留意、委曲方略,自有回天妙用。若直诤以甚其过,暴弃以增其怒,不悦莫大焉。故曰:不顺乎亲,不可以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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