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之争难说清

【原文】

楚太子建之遇谗也,自城父奔宋;又辟华氏之乱于郑(1)。郑人甚善也。又适晋,与晋人谋袭郑,乃求复焉。郑人复之如初。晋人使谍于子木(2),请行而期焉(3)。子木暴虐于其私邑,邑人诉之。郑人省之(4),得晋谍焉,遂杀子木。

其子曰胜,在吴。子西欲召之,叶公曰(5):“吾闻胜也信而勇,不为不利。舍诸边竟,使卫藩焉(6)。”叶公曰:“周仁之谓信(7),率义之谓勇 (8)。吾闻胜也好复言(9),而求死士,殆有私乎(10)?复言,非信也;期死,非勇也(11)。子必悔之!”弗从,召之,使处吴竟,为白公。

请伐郑,子西曰:“楚未节也(12)。不然,吾不忘也。”他日又请,许之。未起师,晋人伐郑。楚救之,与之盟。胜怒,曰:“郑人在此,仇不远矣。”

胜自历剑(13),子期之子平见之,曰:“王孙何自历也(14)?”曰:“胜以直闻,不告女,庸为直乎(15)?将以杀尔父。”平以告子西。子西曰: “胜如卵,余翼而长之。楚国,第我死(16),令尹、司马,非胜而谁?”胜闻之,曰:“令尹之狂也!得死(17),乃非我。”子西不悛(18)。

胜谓石岂曰(19):“王与二卿士(20),皆五百人当之。则可矣。”岂曰:“不可得也。”曰:“市南有熊宜僚者,若得之,可以当五百人矣!”乃从白公而见之(21)。与之言,说。告之故,辞。承之以剑,不动胜曰:“不为利谗(22),不为威惕(23),不泄人言以求媚者。”去之。

吴人伐慎(24),白公败之。请以战备献(25),许之,遂作乱。秋七月,杀子西、子期于朝,而劫惠王(26)。子西以袂掩面而死(27)。子期曰: “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终。”抉豫章以杀人而后死(28)。石岂曰:“焚库、弑王。不然,不济。”白公曰:“不可。弑王不祥,焚库无聚(29),将何以守矣?”乞曰:“有楚国而治其民,以敬事神,可以得祥,且有聚矣。”何患?”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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