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字端范,姓纳喇氏,生于后金天聪八年(1634)。祖父金台石于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继其兄纳林布禄为叶赫部首领,天命四年(1619)时,被英明汗努尔哈赤斩杀。其子尼雅哈、德勒格尔归顺后金,隶满洲正黄旗。尼雅哈初授佐领,后屡次从征有功。顺治时改授骑都尉世职,康熙三年(1664)卒,长子振库袭职。

明珠为尼雅哈次子,顺治时初任侍卫,后任銮仪卫治仪正,又调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升为内务府总管大臣,“掌内务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成为宫廷事务的最高长官。康熙五年(1666),任内弘文院学士,参与国政。

康熙六年(1667),玄烨亲政,明珠更被重用。次年,任刑部尚书。他奉命和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水患之处,并会同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官,到兴化县白驹场地方查勘。返回后,向康熙帝报告说:旧有闸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湾河入海。后因禁海填塞,水路受阻,淹没田地。因为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海地方,不应堵塞,应速疏通河道,将四闸开通,积水可尽放出。另外,仍可设置板拦,一遇发水,即行开放,地方不致淹没,居民也不必迁移。明珠等人又查明清口是淮河、黄河汇合处,如果黄河水泛滥,势必越过淮河,而淮河水弱,黄河水中泥沙,将阻塞河道。因此,他建议:将黄河北岸挑挖引河,以备蓄泄,使泥土逐水而下,保证运道畅通无阻。康熙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对解除水患,保护运道畅通,具有积极作用。十二月,传教士南怀仁认为吴明烜推算的康熙八年历书中,差错很多。明珠与其他大臣奉命前去测验。测验结果,吴明烜推算错误,南怀仁推算正确,都符合天象。康熙帝决定采用南怀仁的历书,并任命他为钦天监监副,掌管天文历法事务。

康熙八年(1669),惩办了鳌拜以后,明珠参与消除鳌拜集团及其影响时,为朝廷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建议。康熙九年,明珠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八月,建议停止盐差御史巡历地方之例。十一月,调为兵部尚书。康熙十二年(1672)正月,康熙帝在晾鹰台检阅八旗甲兵。在明珠的指挥下,军容整肃。康熙帝称赞: “此阵列甚善,其永著为令。”

平定三藩

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并列为 “三藩”。在对待“三藩”撤与不撤这个重大问题上,唯有明珠与户部尚书米思翰、刑部尚书莫洛等极少数人,坚决主张撤藩,与帝意完全一致。康熙帝认为: “吴、尚等蓄谋已久,今若不及早除之,使其养痈成患,何以善后?况其势已成,不若先发制之可也。”

当吴三桂发动叛乱时,朝廷有些人吓得惊慌失措。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明珠等人,康熙帝严加拒绝。明珠竭诚效力,积极参与平定三藩叛乱的活动。康熙十九年闰八月,在处理尚之信属下兵丁时,给事中余国柱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即撤回,三总兵官标下兵丁应予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应分入上三旗中,令驻广东,另设将军、副将军管辖。三总兵官标下兵丁,有愿为兵者为兵,愿为民者为民。康熙帝则认为:尚之信标下官兵均分八旗,另设将军、副都统管辖,分散其力量,日后或撤或迁比较容易。二总兵标下官兵仍驻广东,归将军管辖。裁去另一总兵标下官兵。他便征求明珠之意如何?明珠主张:尚之信标下官兵共十五佐领,分入上三旗,每一旗五佐领,为数不多,不必分隶八旗。以后若撤回迁移,亦不论旗分调取,有满洲大兵押送,分入上三旗办法可行。康熙帝表示同意:“既如此,不必分入八旗。尔等可改票来奏。”在处理耿精忠等人时,依照刑律应凌迟处死,其同伙董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明珠上奏:“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深负国恩,擅自称帝,且与安亲王内多有狂悖之语,甚为可恶。”随后又奏:“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于应死之中,尚有可宥之处。”康熙帝命议政王大臣会议集议。于是陈梦雷等四人,免死,给与披甲新满洲为奴。

三藩之乱的平定,巩固了清朝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维护了全国的统一,在此期间,明珠的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康熙十四年,明珠调任吏部尚书,十六年,晋升武英殿大学士。从此明珠与索额图势均力敌,共理朝政。到康熙十九年索额图解任,由明珠一人佐理朝政,一直延续到康熙二十七年。在这九年时间里,恰值清朝承“三藩”之乱后恢复经济,明珠发挥了他的政治才能。

收复台湾

平定“三藩”叛乱以后,康熙帝开始解决台湾问题。康熙二十一年(1682),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奏请自行进剿台湾。康熙帝征询大臣意见,明珠认为:“若以一人领兵进剿,可得其志。两人同往,则未免彼此掣肘,不便于行事。照议政王所请,不必令姚启圣同往,着施琅一人进兵,似乎可行。”明珠进一步指出当时的形势:“郑经已死,贼无渠魁,势必衰微。”康熙帝同意明珠对形势的分析,表示“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施琅攻占台湾后,便疏陈善后意见:台湾有地数千里,人民十万,其地十分重要,如果放弃,必为外国占据,奸宄之徒可能窜匿其中,应该设官兵防守。康熙帝认为:不能弃而不守,但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于是命议政王大臣会议。明珠代表议政王大臣奏报:施琅请守已得之地,设兵防守为宜;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陈允华等头目及近族家人,不便安置在外省,应带来编入旗下。康熙帝表示同意。明珠还上奏:施琅之功实大,应加封为侯,授为将军,其属下官兵应加等议叙。康熙帝认为“此议甚当,即依行”。在统一台湾的战争中,明珠是康熙帝的得力助手。

治理黄河

治理黄河是清朝的一项重要政务。康熙二十一年,萧家渡决口,工部尚书请令河道总督靳辅培修,遭到康熙帝拒绝。明珠极力推荐靳辅参与治河事宜。他说:“靳辅历任既久,所见必真”,应令来京会议。次年,河水复归旧道,康熙帝甚为赞赏。明珠说:“河道既深,挽运无阻,往来商贾皆得通行,真国家之福。”康熙二十四年十月,靳辅提出治黄河方案:挑濬高、宝等七州县下河,引水入海,又筑高家堰堤岸,修整黄河两堤。康熙帝征求明珠意见?他回答说:“臣等意谓,最宜修治,但钱粮陆续给与,似为有益。”十一月,在会议治河时,为防止海水倒灌,靳辅主张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则主张开濬故道。明珠赞成靳辅治河方案,上奏: “于成龙居官虽清,但河工事宜,未能阅历。靳辅久任河务,已有成效,似应从靳辅之议。”王熙认为:“于成龙所议是一旧说,乃照明朝河臣潘季训《河防一览》之法。靳辅所议是一创建之策。”以后康熙帝听信汤斌所言,赞成于成龙治河方案,而靳辅主张未能施行。康熙二十七年(1688),明珠被劾与靳辅结党。靳辅被免职离任。

对 俄 交 涉

明珠任大学士时,参与筹划抗击沙俄侵略,并亲自与沙俄使者交涉。康熙二十年(1681),蒙古正红旗副都统缺员,明珠推举彭春,“人亦颇优,不但副都统,即将军亦可”。康熙二十二年,明珠认为:“萨布素甚优,与将军职任相宜。”彭春、萨布素在首次抗击沙俄侵略,收复雅克萨城的战争中立下了战功。康熙二十五年,清朝再令萨布素率兵包围被沙俄第二次占据的雅克萨城。沙俄派使臣到北京请求解围,明珠奉命在午门前接收文书,并负责谈判。康熙帝决定和平解决,令萨布素将包围雅克萨城之兵,撤回驻地,为签订《尼布楚条约》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