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使子蟜、子伯、子皮与孙子盟于丘宫,孙子皆杀之。三子,卫群公子。疑孙子,故盟之。丘宫,近戚地。蟜,古表反。近,附近之近。

四月,己未,子展奔齐。子展,卫献公弟。公如鄄。鄄,卫地。鄄音绢。使子行於孙子,孙子又杀之。使往请和也。子行,群公子。公出奔齐,孙氏追之,败公徒于河泽,济北东阿县西南有大泽。鄄人执之。公徒因败散还,故为公执之。为,于伪反,下“为孙氏”同。

[疏]注“公徒”至“执之”。

正义曰:服虔云:“执追公徒者,公如鄄,故鄄人为公执之。”计孙氏追公徒,众必盛,鄄人为公,可言与之战耳,不得言“执之”也。且文承“败公徒”下,岂败公徒之后,乃执之乎?下文方说二子追公,岂复是鄄人执二子也?故杜以为公徒因败而散亡,鄄人为公执散走者。

初,尹公佗学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学射於公孙丁。二子追公,二子,佗与差,为孙氏逐公。佗,徒何反。差,初佳反,徐初宜反。公孙丁御公。为公御也。子鱼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子鱼,庾公差。礼射不求中。射,食亦反,下及注除“礼射”一字,皆同。或一读“射而礼乎”,食夜反。背音佩。中,丁仲反。射两軥而还。軥,车轭卷者。軥,其俱反,徐又古豆反。轭,於革反。卷音权,又起权反。尹公佗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佗不从丁学,故言“远”。始与公差俱退,悔而独还射丁。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贯佗臂。贯,古乱反,一音官,注同。

[疏]“初尹”至“贯臂”。

正义曰:《孟子》云:“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疾作,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庾公之斯曰:‘小子学射於尹公之佗,尹公之佗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后反。”其姓名与此略同,行义与此正反。不应一人之身,有此二行。《孟子》辩士之说,或当假为之辞。此传应是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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