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晋悼公。(逾月而葬,速也。)

[疏]注“逾月而葬速”。

正义曰:四年七月,夫人姒氏薨,八月葬我小君定姒,才别月耳,杜云“逾月而葬,速也”。今晋悼往年十一月卒,此年正月葬,积三月也,杜亦云:“逾月而葬”者,逾,越也,所越有多有少,俱是逾越之义,故杜弘通两解之。

三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溴梁。不书高厚,逃归故也。溴水出河内轵县,东南至温入河。溴。古阒反,徐公壁反。轵,之氏反,韦昭音枳。

[疏]注“不书”至“故也”。

正义曰:传於会溴梁之下,晋侯与诸侯宴,乃言“高厚逃归”,则高厚会讫乃逃也。於会不书齐者,以高厚逃归,晋人怒之,诸侯即有伐齐之志,不与高厚得为来会。公归告庙,历告所会,不告高厚,故不书也。

戊寅,大夫盟。诸大夫本欲盟高厚,高厚逃归,故遂自共盟。鸡泽会重序诸侯,今此间无异事,即上诸侯大夫可知。重,直用反。

[疏]注“诸大”至“可知”。

正义曰:《公羊》以为溴梁之盟,君若赘旒然。《穀梁》云:“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皆以为此时诸侯微弱,权在大夫。诸侯皆在,而大夫自盟。政教约信,在於大夫,其事不由君也。不曰诸侯之大夫者,刺大夫不臣也。贾、服取以为说,言恶大夫专,而君失权也。案传荀偃怒,“使诸侯大夫盟高厚”。以君臣不敌,故使大夫盟之。君使之盟,非自专也。以齐人既有二心,高厚歌诗不类,知小国必有从齐者也。诸侯大夫本意欲盟高厚,高厚虽已逃归,仍恐馀国有二,故大夫遂自共盟,使同会之国,皆一其志也。鸡泽之会,又隔袁侨如会,故重言诸侯之大夫。今此间无异事,直言大夫,即是上会诸侯之大夫。不言诸侯,以可知故也。

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邾、莒二国数侵鲁,又无道於其民,故称“人”以执。不以归京师,非礼也。数,所角反。

[疏]注“邾莒”至“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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