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获悉,全市儿童电影票优惠已经有了统一标准:从10月1日开始,本市身高在1.3米以下的儿童可免票观影,年龄在14岁以下的儿童在提供年龄证明的情况下,可享受最低价优惠。

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获悉,该标准有望在全省推广。

1.3米以下免票,14岁以下享最低票价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成都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获悉:经2011年9月7日成都市电影院线联席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决定实施成都市儿童电影票统一优惠标准,颁布了规范行业的《关于实施成都市儿童电影票统一优惠标准的意见》。

免费标准:身高在1.3米(含1.3米)及以下的儿童可免票观影(须由监护人陪同观影)。对享受免票优惠的儿童不提供单独座位及3D眼镜等附属设备。

优惠标准:1、身高在1.3米-1.4米(含1.4米)的儿童享受片方规定的最低票价。2、身高在1.4米以上且年龄未满14岁的儿童,须出示可证明本人年龄的证件(户口簿或身份证),享受片方规定的最低票价。3、学生凭学生证购票观影享受影院规定的相关优惠标准。

据悉,该指导意见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