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下,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就在放暑假前的第四个星期,女老师把我派到村苏维埃区给主席送个信。

我送到之后刚准备离开,突然闯进一个戴墨镜的叔叔。他的样子很古怪:衣服都反穿着,肩上背着双管猎枪。我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猎枪:无角的,没有扳机。而且背枪的姿势也不一样: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枪口朝上,枪托朝下,而他正好相反;猎人的平底凉鞋上也到处是洞,他背着的口袋里不知有什么东西在爬,头上的鸭舌帽帽檐冲后。

叔叔跟主席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往口袋里摸。为了方便,他把口袋背到胸前,这样就不用再放下来,想要什么东西就可以随时掏出来。

他从里面掏出一本小书,从书里面抽出一张小纸条,然后递给主席。

主席出声地读道:“州狩猎教导员提特·沃洛夫准备去捕狼。”

“您在州执委会上提到狼了?”叔叔问。

主席说:

“事情是这样的。大家都知道,已经好多年都没抓到狼了,贝斯特良河沿岸狼越来越多,到处都是密林,怎么在那儿抓狼啊?”

“懂行的可以,”叔叔说道,“现在正是捕狼的好时机。打到狼还会得到国家的重奖。最近哪里的家畜遭到狼的袭击啦?”

“狼主要出没在贝斯特良河附近,乌斯特列卡村三天前有一头羊被叼走了,昨天伊斯托克村有一条狗也被拖走了。”

叔叔走到墙前,上面挂着一幅我们农场的地形图,上面清楚地标出哪儿是田地,哪儿是森林,哪儿是村落。

我认为,他应该带上眼镜,以便看得更清楚。而他只是鼻子尖抽动了一下,眯缝着眼,用鼻子搜寻着。

“看,”他说,“伊斯托克村在这里,乌斯特列卡村在这里。在卡拉斯纳巴哈尔没发现狼吗?”

“卡拉斯纳巴哈尔农庄没发现狼。”

“好吧,”叔叔非常高兴,“就先从卢克沃村开始。”

“卢克沃村正好在卡拉斯纳巴哈尔地区,你去那儿干什么?”

“干什么?”叔叔生气道,“当然是去打狼了。我来您这儿可不是玩的,我时间很宝贵。在您的辖区内没有狼出没,但以前可是经常有的,而且狼特别喜欢战斗,您听,有多少狼在周围嗷嗷直叫啊!”

“这我都明白。我想说的是,你不去出现过狼的地方,而是去狼没有出现过的地方。”

“看来您没有仔细看我的姓名,您能不能再仔细地读一下?”

主席看了一眼纸条,说道:

“吉特·沃洛夫。就这些嘛。”

“那您现在从后往前倒着读一下。”

“倒着读的话,是沃洛夫·吉特。”主席很惊奇(俄文名字为“т-и-т в-о-л-о-в”,从最后一个字母倒过来念,“в-о-л-о-в т-и-т”,就是“沃洛夫·吉特”了,字母没有变)。

“这不就得了,”叔叔神秘地说道,“凡事都要倒过来想想。”

“嗯,去干吧,沃洛夫同志。跟小万尼亚一起走吧。”主席冲我点了一下头。

这位老同志跟主席道了别,跟我走了。

起初我挺怕他。在我眼中,他是一个性情暴躁的人。我一直沉默不语,他也不说话。

走出庄口,叔叔瞅了瞅天,天空已被乌云遮蔽。他摘下眼镜,放到了口袋里。

“眼镜,”他说道,“用来遮阳的,保护眼睛。”

我看着他的脸,觉得他变得和蔼了许多。叔叔又开始讲起自己的历史。

开始讲的全是关于狼的东西:狼给农场和国家带来多大灾难啊;每年国家都有百万头牲畜丢失,损失达两千万卢布。曾经还发生过那么一个事件:

“在我们农场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曾经有一位女老师从比较远的村子进城的途中被狼吃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早上农场庄员发现路上就只剩下了一双鞋子和一条围巾。

“这一恐怖事件当时在我们村子里传得沸沸扬扬!”

老同志一直说,跟我讲不同的野兽,讲他如何打猎。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到了卢克沃村了。

“好了,小主人,”叔叔说,“晚上能睡好觉吗?”

我飞快地跑去找妈妈,妈妈正在倒牛奶,我便跟她说了这位叔叔的事情。

早上,叔叔说:

“小万尼亚,带我去找你们的牧人吧。他们对狼最清楚了。”

我带着他沿着贝斯特良河进入森林,春天我们就在那里放牧。

马卡尔爷爷——我们的牧羊人,正坐在树墩子上晒太阳呢。费佳——马卡尔爷爷的助手,正拿着鞭子,吆喝着,圈离群的牛。

马卡尔爷爷耳朵有点背,猎人叔叔就向他询问有关狼的情况。刚开始谈,爷爷就开始摇头。

“呵呵,亲爱的,”爷爷说道,“哪儿有狼啊!我们这儿自从叶尔芒战争以来就没有狼了,上帝保佑。你得去伊斯托克或乌斯特列卡去看看,据说那里经常有狼叫。”

而费佳说道:

“我见过两次。一次是早上,另一次是晚上我赶着牛群回去的时候。听到小溪对面的山上有狗叫,就在那儿遇到过。那个该死的家伙正翘着尾巴,跟狗差不多。我拿着鞭子朝它甩了几下,这家伙简直就是个胆小鬼,吓得跑走了。”听到这儿,猎人叔叔哈哈大笑起来。

“说一说,我们的英雄,”他问道,“它耳朵是不是翘着,尾巴像钩子一样?”

“对,耳朵翘着,”费佳答道,“尾巴跟狼的一样:受到惊吓就蜷缩在两腿之间。”

“早上这条狗往哪儿跑了?”

“就那个方向,”费佳用鞭子指向森林,“晚上从森林里跑出来。”

“嗯,也就是说,沿着小河能找到它的踪迹。那里或许还有它的小崽子。”

“叔叔,我猜这应该不是你的狗吧?”费佳问道,“它有可能去产仔了。但是林子里到处是沼泽,树木茂密,就跟墙一样,要找到它谈何容易啊。”

而叔叔一直在笑:

“小伙子,这不是我的狗。即使是狗,也是一条野狗。我想,我很快就能找到它,变成我自己的狗。”

他将口袋背到背上并系好,将裤子卷到膝盖以上,背上枪,朝森林进发。

我只是问了他一句:

“叔叔,怎么了,你怎么不穿靴子啊?穿靴子会更合适的。”

“夏天穿靴子干吗!”他答道,“水暖呼呼的,穿着靴子容易进水,走起来很不方便。夏天,小伙子,靴子穿在脚上就像筛子一样,水进去还得倒出来。快跑,万尼亚,要不上学就该迟到了。晚上给你带个小狼崽回来。”

我这一整天都在想着这件事:能不能给我弄个小狼崽回来啊?

我觉得那天好漫长啊!太阳落山了,天黑了下来,叔叔空着手回来了。

“我骗了你,万尼亚,没能给你带回小狼崽。”然后他就沉默了,吃饭时也是沉默不语,吃完便躺下睡了。

我觉得他很沮丧,我也不打算问他别的东西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走了,我还在睡觉。晚上他回来,结果还是一样,小狼崽提都没提。

他一直沉思着,嘴里好像嘟囔着什么。我说:

“错误,错误。或许……真是个狡猾的骗子!”

然后我们就开始睡觉了。他突然说道:

“万尼亚!明天是不是星期天?”

“是星期天!”我答道。

“还要去学校吗?”

“去那儿干什么,休息日嘛。”

“嘿,听着,小子!帮帮我。明天早上跟我一起去打猎吧。那里,你也知道,有很多低矮的灌木丛,你小子个子矮,能钻进去。”

“好啊!”

妈妈不在家里,我想要是让她知道的话,一定会坚决反对的:“什么,你想带我孩子去打猎?想让他喂狼啊!”

要知道,我跟妈妈都猜费佳看到的狗就是一头狼。

于是我跟他说:

“你可别告诉妈妈,她可能以为我跟小伙伴出去抓兔尾鼠了。”

“什么,兔尾鼠?”叔叔问道。

“黑麦田里有很多,它的头非常美味。”我沉默了一会儿说。

“算了,”他说道,“你别担心,没有任何危险,我带着猎枪呢。”

“哼,我可不是小女孩。”

早上我特意第一个爬起来,然后我们出发去找牧人。费佳都不知道我们到底要找什么,就稀里糊涂地跟我们捆到一起了。

我们已经离开小河有一段距离了,可是我们两边和头顶上还到处是柳枝。

“咱们就从这儿开始吧,”叔叔说道,“万尼亚,到河右岸去,费佳,你去左岸,找到小狼崽子就喊一声。我往前走,那地方柳枝稍微稀疏一些,可以听得更清楚。如果什么也没有找到,咱们中午还在这儿会合。”

我跟费佳往前爬行:他朝一个方向,我朝另一个方向。枝叶还不是太密,前方和脚下还能看得比较清楚,没有发现任何狼的踪迹。

越来越难爬了:土堆之间全是水,就跟浓茶一样,褐色的枝条在我脸上来回抽打着,这种地方哪儿会有狼啊!只看到一只野鸭和几只沼泽地上生长的鸟儿。只听它们叽叽喳喳,很明显,它们的巢就筑在这里。

再往前就开始干燥了,喜鹊看到我之后叫得更大声了。我粗略一数,不下十只。叫声真令人讨厌,要是你,耳朵非得震聋不可。

我觉得有点累了,想坐下来休息一下,朝天上望了望,太阳正好在头顶上,已是中午了,我得快点往回赶。

叔叔和费佳正在溪边等我呢,会合之后,叔叔跟我说:

“我跟费佳什么都没找到,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啊?”

“什么踪迹都没有,”我说,“真不值得去那里!就看到一群讨厌的喜鹊,而且味儿也很难闻,臭气熏天。”

叔叔很高兴:

“你说是喜鹊?觉得不舒服了?快带我去那里!”

他点了根烟,烟还没抽完,就往枪托上一捻,火星掉到水里。我真不想再去那个鬼地方了,来回折腾,简直能把人累死。

我想,他净干徒劳无功的事情,整天想着捕狼,而事实上这儿哪有狼啊,谁都没看见。他现在开始对喜鹊感兴趣了,要知道,喜鹊是一种非常警觉的鸟:不管是人,还是动物,一靠近,它就飞跑了。

唉,我想,无所谓了。我给他指一下喜鹊在哪儿,那里离松林不是很远,到时我跟他说我没空再陪他了,然后,我就从那儿回家。

我带着他,费佳没跟我们一块儿。他说,他再不回去,爷爷就该骂他了,他得赶回去圈牛了。

喜鹊还在那里,叫得正欢!

“小心点儿,我们再往前五十步,或许能找着狼窝!”叔叔说。

前面不远处有座小山包,上面有一个洞,不是很深,在一棵松树下面。斜坡上到处是爪印,有鸟的、兔子的、野猪的、狗的,气味相当难闻。

小狼崽正蜷缩在洞穴里。

叔叔解开口袋,然后一只一只地往里面放,一共是六只。小狼崽身上的毛是浅灰色的,尾巴就跟小细绳一样,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

我一直朝四下里看,万一老狼突然回来了,那该怎么办啊?到那时就死定了……

“怎么样?”叔叔高兴地说道,“要是不过来,什么都得不到了。”

“你还想打母狼吗?”

“我们没看到公狼和母狼,要是它们在周围的话,我们在灌木丛中就听到了。逮到母狼才是一件大事。走,走,快点,万尼亚。”

小山包后面还是灌木,但稀疏多了。很快,我们就爬上了高山,上面全是针叶林。

叔叔在那儿停了下来,晃着头说道:

“我们沿着来的这条小道走吧。”

“叔叔,不对啊,”我说,“那样的话就反了,我们得往那儿走。你看,村子就在眼前了。”

他用愤怒的眼光看着我,小胡子撅了撅。

“你,”他说,“小孩子家的,用不着给我上课。给我上课,就等于给死人治病,根本用不着。按我说的做,别再说话了。”

我非常生气:他又跟别人不一样了!

总之,我不敢不听他的,继续往前走,他跟在后面。

很快,我们沿着小路来到一片林中旷地,穿过旷地后,他在我身后小声说:

“往前走,别回头,不要停。”

他把装着狼的口袋放到我的肩上,把背带给我系在肚子上。

“走,”他小声说,“轻点走,别停下,千万别回头,否则就完了!”

我非常害怕,这个疯老头儿!为什么小声嘀咕?为什么让我一直往前走,还吩咐不让回头?现在就好像有一支双管枪顶着我后背似的……

我全身都凉透了,往前走,还不能回头,而且还听不到他在我身后走。

而这条小路,就像是故意的,直直的,哪怕是有一个拐弯也好啊,那样我也能转转身——撒腿跑!

我吓得腿直打弯,脑中一片空白。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走完这条路啊……

突然,后面传来“啪啪”声!

我吓得蹦了起来!连口袋也扔了!

听到后面有喊声:“跑,往哪儿跑你!站住!”

我回过身,看到他站得很远,在旷地上,从地上站起一个东西。

站起来的是——狼!

我忘了恐惧,快速地往后跑。拾起口袋,朝他跑去。

他正朝我走来,死狼已背在了他肩上,前爪搭在他肩头,狼尾巴拖在地上。

“这是怎么了,小傻瓜!”他说道,“怎么那么害怕?这是头母狼。我已经知道它沿着咱们的足迹跟来了。它想看看,咱们到底把它的孩子带到哪里去。

“夜幕降临,狼看能否营救自己的孩子。我让你背着口袋在前面走,我拖在后面慢慢走,不到几分钟,它开始跑,鼻子贴着地面,闻着我的气味。我之所以走这条路,是因为顺风,就是想让它闻到气味,它就直奔我而来。”

嘿,你说叔叔都聪明到什么程度了,几乎什么都想到了。然后他又对我说:

“记住:最聪明的动物就是狼。你要明白,狼一旦从一个地方把家畜叼走,它就不会再在那个地方出没了。你也找不到狼窝,叼走家畜的是公狼,母狼是从不离开幼崽的。

“公狼要走到很远的地方,负责给幼崽捕食。它们生活的洞穴也很隐蔽,一般很难发现。所以,我们要反其道而行之,到没有狼出没的地方找。”

然后他说:

“想一想,喜鹊怕动物:有喜鹊的地方就不会有狼出没。恰恰相反,狼吃剩下的猎物骨头上还有残余,所以喜鹊常聚集到这些地方来。在森林里,小伙子,每一个足迹都要仔细琢磨,就像我的姓名,要反复思考。对不对,万尼亚?”他想通过狼来教育我,我觉得有点惭愧!

当费佳看到我们带回的狼幼崽和母狼后,也感到很惭愧。他这才知道,狼原来就在他们身边啊!

以后虽然发生过很多事情,但只有发生在叔叔吉特·沃洛夫身上的事才是最不寻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