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动教学探索

律动教学是根据音乐情绪的起伏做有规律的韵律动作,以身体各部的动态来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从而达到提高幼儿学习音乐的兴趣和进行音乐素质的培养的目的。

经过几年来的教学实践,我对音乐律动教学进行了三方面的探索。

一、感受音乐是律动的基础。

达尔克洛兹认为:“音乐本身就是以听觉为基础的,音乐教育应完全立足于听。”因此,音乐律动教学应该以听为主线。在听的基础上,教师用简洁、准确、生动并具有启发性的语言、图片、电化教具去提示音乐的思想性、艺术性,启发幼儿的想象力,帮助他们认知和了解音乐。在幼儿熟悉音乐的过程中,逐步引导他们去做拍手、点头、踏脚等动作,或者,启发他们做简单的即兴表演。这样,既能帮助他们去掌握音乐的节奏、韵律,还能启蒙他们对音乐的感受力和表现力,让他们投入到自觉的律动中。如:在律动《布娃娃,小妹妹》的教学时,我让幼儿注意倾听歌词内容“布娃娃,小妹妹,我的小宝贝,大眼睛,小嘴巴,你看她美不美?”幼儿边听边感受自己抱着娃娃亲昵,和娃娃柔声交谈的切身体验。在听的过程中,孩子们会情不自禁地随着音乐节奏抱娃娃,亲娃娃,指点娃娃的大眼睛,小嘴巴。此时教师适当地示范诱导,加上一些自由发挥的简单动作。让他们进一步投入音乐的意境。又如:《梳洗》的教学。首先我用语言把幼儿带入起床梳洗的情境中。“清晨,闹钟响了,小朋友伸伸懒腰起床了,听,小朋友在干什么呀?”然后教师弹奏《梳洗》的音乐,让幼儿感受韵律平缓、反复的特征,想象起床后小朋友在穿衣、刷牙、洗脸、梳头等情景。教师重复弹奏让幼儿边听做,通过谈话让幼儿安排好梳洗的顺序,先穿衣、扣钮扣、系鞋带、再刷牙、洗脸,最后梳梳头照镜子。这样律动《梳洗》就编排完成了。这个过程是对  幼儿潜在的音乐素质的诱发。

在律动教学中除了让幼儿感受音乐外,教师适当地对幼儿提示,给予律动的素材。这样经过日积月累的训练,幼儿就会更生动、更自然地以身体各部位的韵律去感受和表现音乐。

二、表现音乐是律动的过程。

律动教学的特点,是把音乐的感受和身体的运动密切地结合起来,让它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由于音乐是诉诸于情感的表演艺术。所以,律动和音乐的语言同是情感的语言。因此,律动的设计应在分析教材内容和音乐情绪的基础上,根据教材的特点来设计。轻快活泼的舞曲,动作的设计必然干脆利落,表现出欢快的情绪;柔和优美的抒情曲,其动作就应该突出抒展……;民族音乐就得根据不同的民族的习俗和风格来设计,应借助民间的舞蹈语言使律动渗透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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