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三十年,春,王正月,楚子使薳罢来聘。(罢音皮。)

夏,四月,蔡世子般弑其君固。般音班。

五月,甲午,宋灾。天火曰灾。

宋伯姬卒。

天王杀其弟佞夫。称弟,以恶王残骨肉。佞,乃定反。恶,乌路反,下“恶宋”同,一音如字。

[疏]注“称弟”至“骨肉”。

正义曰:传言“罪在王”,知称弟以恶王也。

王子瑕奔晋。不言出奔,周无外。

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共姬,从夫谥也。叔弓,叔老之子。卿共葬事,礼过厚。三月而葬,速。共音恭,注皆同,传亦仿此。

[疏]注“共姬”至“过厚”。

正义曰:《公羊传》曰:“其称谥何?贤也。”杜以共非夫人之谥,故注显而异之。夫谥为“共”,从夫谥而称之耳。“共”非夫人之身行也。昭三十年传曰:“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 则夫人之丧,不得过之也。昭三年传云:“文、襄之霸也,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是法皆不使卿也。伯姬,鲁女,以灾而死,鲁人愍之,故使卿共葬事,礼过厚也。

郑良霄出奔许,耆酒荒淫,书名,罪之。耆,市志反。

[疏]注“耆酒”至“罪之”。

正义曰:据传,子晳伐伯有,而伯有非有罪也。《春秋》出奔书名,皆是罪之之文。故杜迹其罪状,耆酒荒淫,故书名也。

自许入于郑。不言复入,独还无兵。复,扶又反。

[疏]注“不言”至“无兵”。正义曰:成十八年传例曰“以恶曰复入”,谓还而以兵害国为恶事而入。若鱼石以楚师伐宋,取其彭城,栾盈帅曲沃之甲以入于绛,如是乃为恶入也。良霄独还,无兵入国。始为恶,非是以恶入,故不得书复入。直言“入”者,自外而入内耳,非彼例也。成十五年,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奔之与归,再书名氏。此良霄不重书名氏者,彼宋再告此郑一告,故连书之。

郑人杀良霄。

冬,十月,葬蔡景公。无传。

晋人、齐人、宋人、莒人、郑人、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会于澶渊,宋灾故。会未有言其事者,此言“宋灾故”,以恶宋人不克已自责,而出会求财。澶,市然反,《字林》云“丈仙反”。澶水在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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