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三易》卦别之数亦同,其名占异也。每卦八,别者,重之数。重,直龙反。

[疏]“其经”至“有四”

释曰:云“经卦皆八”者,谓以卦为经,即《周易》上经下经是也。皆八者,《连山》、《归藏》、《周易》皆以八卦《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为本,其别六十四,郑云谓重之数,通本相乘,数之为六十四也。

注“三易”至“之数”

释曰:云“《三易》卦别之数亦同”者,三代《易》之卦皆八,而别皆六十四,亦如上三兆体别之数,故云“亦同”。云“其名占异也”者,其名,谓《连山》、《归藏》、《周易》,是名异也。占异者,谓《连山》、《归藏》占七八,《周易》占九六,是占异也。云“每卦八别者,重之数周易者,据《周易》以八卦为本,是八卦重之,则得六十四。何者?伏牺本画八卦,直有三爻,法天地人。后以重之,重之法,先以乾之三爻为下体,上加乾之三爻,为纯《乾卦》。又以乾为下体,以坤之三爻加之,为《泰卦》。又以乾为本,上加震之三爻於上,为《大壮卦》。又以乾为本,上加巽於上,为《小畜卦》。又以乾为本,上加坎卦於上,为《需卦》。又以乾为本,上加离卦於上,为《大有卦》。又以乾为本,上加艮於上,为《大畜卦》。又以乾为本,加兑卦於上,为《夬卦》。此是乾之一,重得七为八。又以坤之三爻为本,上加坤,为纯《坤卦》。又以坤为本,上加乾,为《否卦》。又以坤为本,上加震,为《豫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巽,为《观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坎,为《比卦》。又以坤为本,上加离,为《晋卦》。又以坤为本,上加艮,为《剥卦》。又以坤为本,上加兑,为《萃卦》。是以通本为八卦也。自震、巽、坎、离、艮、兑,其法皆如此,则为八八六十四,故郑云别者重之数。后郑专以为伏牺画八卦,神农重之。诸家以为伏牺画八卦,还自重之。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