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北京市出台了名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的文件,颁布了八条有操作性的措施,以遏制越来越重的学生课业负担。

首先,北京市规定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课时总量。小学一、二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26节,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课程不得超过15课时;三至六年级周课时不得超过30节;初级中学周课时不得超过34节。同时要求,各学校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挪用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保证质量。

其次,要求各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各中小学校不得早于8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

再有,要求各学校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5小时。

北京市教委对考试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规定各区县不得在小学各年级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小学除语文、数学、英语每学期期末可以举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学科考试外,其他课程不得组织考试。除组织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外,区县不得在初中其他年级组织统一考试。

对于社会反应强烈的校外补课问题,北京市教委规定严禁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以任何名目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程或上新课,不得通过组织补习、辅导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北京市公布了《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学校的教材和学习辅导资料应从中选用,确实属于教学所需的练习册、寒暑假作业等资料,学校应免费提供。严格禁止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或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

八条措施还包括严厉禁止学科竞赛、建立中小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