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日常安全制度

1、走路时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多人行走时不弯腰拾物不走回头路。

2、严禁教室、走廊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3、严禁攀爬幼儿园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

4、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园。

5、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或总务处,由总务处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6、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7、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8、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9、在往返家园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0、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园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幼儿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幼儿人身安全。

2、幼儿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幼儿。

3、幼儿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幼儿园任何处室、单位不准组织幼儿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若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幼儿园任何人无权对幼儿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陷和“后进”的幼儿,所有幼儿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幼儿园应适当组织幼儿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幼儿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