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学前儿童生活、学习和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领域。正如陈鹤琴先生所说的:“音乐是儿童生活的灵魂”“大凡健康的儿童生来就喜欢音乐……无论游戏、散步或工作,他们本能地唱着歌,表现出音乐的律动。”音乐教育不仅培养和提高幼儿对音乐美的敏感性,而且更是使幼儿得以和谐发展、健康成长的一种重要手段。幼儿只有学会认识音乐、驾驭音乐,学会寻找体验音乐的美,才能进入音乐的天地,并借助音乐获得积极的人生经验。因此,幼儿音乐教育的基本原则是以审美为核心,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在音乐教育活动中,幼儿学会感受美、体验美、表现美,从而逐步获得身心发展的和谐美。

为了达到上述目标,我们依据艺术心理学的理论,结合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在音乐教育中注重培养幼儿的审美能力,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由于指导思想和教育目标的偏差,现在音乐教学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教育内容方面,侧重音乐技能技巧的训练,忽视审美能力的培养。大部分教师仅满足于让幼儿唱几首歌,跳几个舞,玩几个游戏等等,而对教育内容本身的审美价值没有很好的挖掘。

二、在教育方法方面,模仿性成分太多,表演的模式是:教师熟悉教材—制订教学任务—讲解、示范,让幼儿模仿—带领幼儿练习。这种模式削弱了幼儿对音乐的探索性、创造性。

在研究探讨中,我们大胆思考,改变教育思想与模式,旨在通过音乐教育发展幼儿的审美能力,让幼儿能够从音乐中享受到乐趣,而且要使这种乐趣得以巩固、发展,成为终生的一种需要,为使幼儿长大能成为一个真正欣赏音乐的人打好坚实基础。

一、培养幼儿较为敏锐的音乐审美感知能力。

心理学家告诉我们,个体对认识对象的体验越细致,理解也就越全面、越深刻。对于成年人,因为有了感知、欣赏音乐的能力,所以,只通过听觉就可参与音乐欣赏活动。而幼儿则不同,需要通过音乐操作活动来感知、欣赏音乐。如果不让幼儿亲自参加到音乐进行的过程中去听、唱、奏、舞、演、玩,就不会产生对音乐的真实的体验和深刻的认识。因此,我们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水平的幼儿和不同的音乐教学内容,创设多种教学“通道”。如:大班帮助幼儿理解音乐,在表演操作的水平上掌握音乐的性质、旋律、节奏、曲式结构特征,强化音乐审美感受;中班帮助幼儿理解音乐的形象,使幼儿对音乐产生更深刻更全面的了解,逐步认识音乐与动作的内在联系;小班则帮助幼儿记住某些具有特别旋律或片断,以使音乐给孩子带来亲切感。在小、中、大班由易到难地通过使用外显的大动作来演奏打击乐器,帮助幼儿接触、欣赏从小难度到较大难度的音乐作品。从而使幼儿在不知不觉的快乐进程中进行学习和获得音乐感知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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