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无传。记寒过节,冰封著树。“雨木冰”,如字,《公羊传》曰“雨而木冰也”,旧子付反。著,直略反。)

[疏]“正月雨木冰”。

正义曰:正月,今之仲冬,时犹有雨,未是盛寒。雨下即著树为冰,记寒甚之过其节度。《公羊》、《穀梁》皆云“雨而木冰”,是冰封著树也。今世时有之,皆寒甚所致也。

夏,四月,辛未,滕子卒。不书名,未同盟。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喜,穆公子子罕也。

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无传。

晋侯使栾黡来乞师。将伐郑。黡,栾书子。黡,於斩反;徐,於玷反。

[疏]注“黡,栾书子”。

正义曰:十八年悼公之入,黡尚为公族大夫,此时栾书尚在,黡未为卿,而得名见经者,襄二十九年,郑公孙段未为卿而见经,杜云:“盖以摄卿行”,然则此亦当以摄卿故书。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楚师未大崩,楚子伤目而退,故曰“楚子败绩”。鄢陵,郑地,今属颍川郡。鄢,谒晚反,又於建反。

[疏]注“楚师”至“败绩”。

正义曰:此战楚师未至於败,而楚子身伤,故书“楚子败绩”也。泓之战宋公伤股,师亦败绩,故书师败,而不书宋公败也。君将不言帅师,以君重於师也。战陈以师相敌,死亡既多,举师为重,故师败君伤者,唯书师败而已,不复书君身败也。刘炫又云:“若君将被杀获者,复以杀获者为重,既书师败,又书杀获。即韩之战获晋侯,大棘之战获华元,鸡父之战获胡沈之君是也。”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子反。背盟无礼,卒以败师,故书名。

秋,公会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沙随,宋地。梁国宁陵县北有沙随亭。不见公。不及鄢陵战故。不讳者,耻轻於执止。

[疏]注“不及”至“执止”。

正义曰:诸公被执者,皆讳不书执。此会晋侯不肯见公,不讳之者,公为国内有故,不及战期,虽不见公,非公之罪。是为耻轻於执止,故直书之,以示谏公之意,冀公改过,无后犯。及归,书“公至自会”,以无罪,不讳,故依法告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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