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伐郯。郯音谈。

夏,五月,曹伯来朝。

不郊,犹三望。无传。书不郊,间有事。三望,非礼。

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马陵,卫地。阳平元城韩东南有地名马陵。公至自会。无传。吴入州来。州来,楚邑。淮南下蔡县是也。

冬,大雩。无传。书过。

卫孙林父出奔晋。

【传】七年,春,吴伐郯。郯成。季文子曰:“中国不振旅,蛮夷入伐,而莫之或恤。(振,整也。旅,众也。)无吊者也夫!(言中国不能相愍恤,故夷狄内侵。夫音扶。)《诗》曰:‘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其此之谓乎!(《诗·小雅》。刺在上者不能吊愍下民,故号天告乱。昊,户老反。号,户刀反。)

[疏]“诗曰”至“有定”。

正义曰:此《诗·小雅·节南山》之篇。

有上不吊,其谁不受乱?上,谓霸主。吾亡无日矣!”君子曰:“知惧如是,斯不亡矣!”

郑子良相成公以如晋,见,且拜师。谢前年晋救郑之师。为楚伐郑张本。相,息亮反。见,贤遍反。

夏,曹宣公来朝。

[疏]“曹宣公来朝”。

正义曰:比文及八年传“召桓公来赐公命”,并无所解释,而虚载经文者,《释例》曰:“其经、传事同而文异者,或告命之辞有差异,或氏族名号当须互见。”此盖须互见名号,故举之也。

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汜,郑地。在襄城县南。汎音凡。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二子,郑大夫。共音恭。囚郧公锺仪,献诸晋。八月,同盟于马陵,寻蟲牢之盟,且莒服故也。蟲牢盟在五年。莒本属齐,齐服,故莒从之。郧,本亦作员,音云,邑名。

晋人以锺仪归,囚诸军府。军藏府也。为九年晋侯见锺仪张本。藏,才浪反。

楚围宋之役,在宣十四年。师还,子重请取於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分申、吕之田以自赏。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言申、吕赖此田成邑耳。不得此田,则无以出兵赋而二邑坏也。“所以邑也”,一本作“所邑也”。御,鱼吕反。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楚共王以鲁成公元年即位。共音恭。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皆巫臣之族。阎音盐。及襄老之子黑要,以夏姬故,并怨黑要。要,一遥反。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子重、子反。罢音皮,下同。遗,唯季反。曰:“尔以谗慝贪惏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於奔命以死!”巫臣请使於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寿梦,季札父。慝,他得反。婪,力含反。请使,所吏反。梦,莫公反。说音悦。札,侧八反。以两之一卒適吴,舍偏两之一焉。《司马法》:“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两。军九乘为小偏,十五乘为大偏。”盖留九乘车及一两二十五人,令吴习之。卒,子忽反,注同。舍音赦,旧音舍。乘,绳证反。下注同。令,力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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