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课标,应该如何落实在具体的教学中,如何贯彻其精髓,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各家有各家的说法。一些教师高涨的热情、果敢的精神、创新的教法让人眼前一亮,但是,冷静的头脑、谨慎的态度、辩证的眼光更为重要,它将使语文课改少走许多弯路,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下面是笔者的一些粗知陋见,以期引玉之功。

一、“语”“文”兼备

新课标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而且新课标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出发设计课程目标。很明显,这一表述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放在了教学目标的显著位置,把语文教学中人文精神的地位凸显出来。这无疑是件好事。但是,在课堂教学中落实这一新的提法,很可能会产生一些偏离,那就是片面强调“文”——人文精神的培养,而忽视、削弱“语”——语文教学的工具性。人文教育充实饱满,语文知识、语文能力不见踪影或成为陪衬。这将严重导致语文学科性的缺失和语文知识性的缺失。很可能会出现课堂上热闹好看而课后空虚无着落,学生说起来口若悬河头头是道而用起来却搜肠刮肚捉襟见肘的尴尬局面。这违背了“工具性与人文性统一”原则。因而,在课堂教学中应该“语” “文”兼备。应该在重视人文精神培养的同时,扎扎实实进行语言知识的积累和语言能力的培养。正如新课标的“教学建议”所说:针对语文课程的特点实施教学, “应该让学生在广泛的语文实践中学语文、用语文,逐步掌握运用语言文字的规律。语文教学应该注意汉语言文字的特点,重视培养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这样,才能体现语文的学科性。新课标强调要从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方面全方位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三个目标是并重的互为联系依存的,人文精神的培养应该重视,但绝不能独霸天下,须知没有阅读能力、写作技巧等的提高,人文素养的提高也就没有了可能。只有“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两个目标得以落实,“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这一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因而在课堂教学中,语言知识的积累和语言能力的培养更应该重视,语文知识性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而不至于缺失。

二、主导、主体兼顾

新课标倡导“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强调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一提法适应了时代、社会的发展,符合教育规律,同时也是有识有为之士对传统语文教学做了深刻反思之后的正确选择。但在教学过程中有可能出现一些偏激的做法,走向另一个极端。认为教师限制得越少越好,放得越多越好,课课大讨论,堂堂大表演,课堂成了演堂,成了牧场,教师便是放羊人。场面上煞是好看,学生的收获甚是可怜。这样,教师的作用何在?这种师生关系是新课标所倡导的吗?其实,教师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与新课标的理念并非水火不相容,“主体”并不排斥“主导”,“主体”的作用是在“主导”的作用下凸显,二者应该兼顾,只不过新课标对教师的主导性提出了更高更精更细的要求。新课标理念下的课堂教学,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服务者。教师要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创设适宜的学习情境,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学习方法供学生选择借鉴。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要有超强的驾驭课堂的能力,依据教材载体设计出适合学生的层次感强的话题供学生探究、实践,充分估计学生学习活动过程可能出现的情况并加以引导。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合作者。课堂教学不再是一言堂,不再是满堂灌,教学目标、任务是在师生共同探究、平等对话中完成,师生是互动的,共同发展的。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激励者。教师要用肯定的而不是否定的、赏识的而不是指责的、鼓励赞扬的而不是批评贬低的眼光看待学生思维方式、表达方式以及探究成果,鼓励学生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尊重学生的学习个性,发现、扩大学生的学习空间,帮助学生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样,课堂教学才能有序有效,师生都能成为课堂教学的收获者,“主体”一说才能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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